【汇报】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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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区人民政府

20175月)

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2016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部署,先后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林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各项改革工作。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明确职责,成立了各级推进组织。20163月,我区成立了全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各单位相关工作职责,并将确权工作任务层层下达,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抽调35名干部成立了十个驻村工作组,深入村屯向农民宣传确权工作政策,梳理台帐及相关资料。二是全程公开公示,争取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坚持工作公开透明,在确权的各个环节将有关资料在各村公示,一年来,共散发宣传单7000余份,悬挂条幅45个,确保确权政策家喻户晓,群众对确权工作知晓率达到100%三是严格工作标准,认真开展公示工作。严把招标关,聘请专业测绘公司开展实地测绘工作,于2016年底完成实测工作。在今年的内外业数据核实阶段,督促测绘公司综合运用航拍影像图、国土二调图、实测现状图,对承包户基本信息和承包地块数量、位置、台账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内业数据库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准确。目前已完成民吉、中内泡、义和、杏树岗、先锋5个村的数据核对工作,其他5个村的数据核对工作正在进行中;开展了民吉、中内泡的第一轮公示,经一轮公示发现各类问题42个,正逐条整改准备进行二轮公示,其他村一轮公示也将在近期开展。四是做好确权成果自查,开展了回头看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文件要求,借鉴阿城区的成功经验,对我区已完成的确权工作进行逐项自查,督导镇、村及时归档保存确权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对不规范工作、缺项、漏项的环节及时进行纠正和完善。五是全面梳理确权问题,大幅减少了信访矛盾。随着确权工作开展,各类土地承包问题逐渐显露,为妥善解决问题,我区成立了区农村土地确权管理服务中心,对10个行政村农村土地确权有关问题进行了清查梳理,目前已梳理共性问题145条,个性问题28条。针对梳理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法无规依民的办法逐条解决,确保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为明确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2016年我区启动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当年年底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各项准备工作,计划到2018年末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一是高度重视,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我区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农业局局长、杏树岗镇镇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实施方案,召开了新江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并对参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明确重点,详细认真地开展确权颁证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村屯和农户进行实地核对,及时更新小型水利设施信息,准确掌握改革的内容和数量。目前,我区现有农田机电井320眼,大型喷灌11处,移动式喷灌278处,卷盘式喷灌5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2处。结合水利普查和实施节水增粮时登记的相关信息,对内容不全的设施信息进行重新确认登记,进一步完善工程档案和台账。目前,我们已完成颁证各项前期工作,预计6月底可完成颁证工作。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了试点

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我区将杏树岗镇杏树岗村确定为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目前已上报省农委,正在等待批复。

(四)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部门移交

为巩固完善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经营、登记颁证工作成果,2016年我区开展了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民吉村办理了林权证12个。20168月,根据市政府关于移交不动产登记有关权限的通知,林权颁证工作由区农业局移交至武陵市国土资源局新江分局,我区农业局仍负责林权登记受理及实地调查等前期工作。此项工作待市国土资源局正式启动后,我区将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五)集体水面、草原、水面及养殖场确权工作取得进展

一是开展集体草原确权工作。2016年,争取上级部门承担草原确权工作运行资金,按照要求进行入户调查、档案清查、勘界测量、确权筛查等系列工作。以国土二调为依据,完成28650亩草原外业测量,涉及4个村的8个草原承包户(中内泡村3处,民吉村1处,牧场村2处,太平山村2处),正在进行内业资料整理工作。二是开展集体水面确权。共进行养殖水面确权2处,涉及兴隆牧场村和民吉村,共4100亩。三是开展养殖场确权工作。完成新江区牧牛畜牧有限公司的规模养殖场确权1个,发放了武陵市畜牧养殖场区所有权证1个,该养殖场建筑面积4920平方米,占地面积44470平方米,使用年限15年,位于兴隆牧场村一分场,其他规模养殖场确权正在推进中。

(六)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及纠纷调整仲裁机构建设得到完善

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由主管副区长担任主任,农业局、杏树岗镇、律师事务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人为委员。截至目前,已开展土地仲裁案件两起,其中一起转入民事诉讼,另一起成功调解。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上,已与相关软件公司进行了初步接触,了解了相关情况,下步将开展招标建设,9月底完成交易平台建设。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攻坚年活动,确保如期完成确权颁证工作将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重点、破难题,围绕数据核实、数据库建设、档案管理、区级自查等关键环节,着力强化政策再宣传、质量管控、信访处理等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最终公示确认、承包合同签订、确权档案整理完善、全区数据汇交及搭建信息应用平台、区级自查验收等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二)推进试点,争取完成杏树岗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待省级批复后,将在杏树岗村启动改革试点,以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给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等权能,变集体资产共同共有为按股所有,构建归属清晰的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三)着眼长远,妥善解决小型水利设施管理维护问题将水利设施有人用,没人管的问题,作为此次改革的目的和落脚点,针对不同类型水利工程的特点和各村屯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村集体统一管理、委托专业合作社或种田大户管理,以及通过承包、拍卖等方式划归农民个人管理等管护模式,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实际运行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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