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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办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办法
2017-10-17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界定办法 一、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占(用)地、淹没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清府〔2012〕195号,以下简称“停建令”),结合德建水库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德建水库工程移民人口及移民户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搬迁安置人口界定办法 (一)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搬迁安置人口: 1.在淹没区内有农村户籍、有住房的人口(出具户口簿、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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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办法】贵港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7-09-20
大中型水库移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以下简称移民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2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31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大中型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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