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万全区市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实施办法
(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张家口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制定本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条 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本部门的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第三条 各执法大队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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