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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
【行政办办法】易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办法
2018-03-07
易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依据《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驻厅部门窗口; (二)各驻厅部门窗口带班领导、工作人员及分厅工作人员(窗口工作满半年)。 二、考核依据 《易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考核的规定要求。 三、考核内容 依据《易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试行)》,重点考核驻厅部门窗口(含分厅)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人员德、能、勤、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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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青阳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2017-11-20
青阳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效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青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是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允许保留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综合行政执法用车、实物保障用车以及调研接待等车辆。 方案规定的9个执法执勤部门用车的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制订。 第三条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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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六安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17-11-13
六安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建设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皖办发〔2013〕13号)规定,结合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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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临城县行政审批局窗口单位考核办法
2017-11-13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窗口单位考核办法 中心每月对各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包括个人考核和窗口考核两部分,基础分均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窗口形象、办件量及按时办结率四项内容,日常考核实行累计扣分制。 一、考核范围 驻中心20个窗口单位,交警队、地税局两个分中心;综合窗口只列入年度考核。 二、计分办法 (一)个人考核部分(基础分100分) ①.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3分;请假每月2次以上每人次扣5分;旷工的,每半天扣10分(签到记录和请假条为准)。 ②.工作日中午饮酒的,每人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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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法】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业务审批暂行办法
2017-11-08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业务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进入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的各类项目。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业务审批事项是指变更交易方式应该履行的审核批准事项。 第四条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需要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招标人应报有权部门审批,市公管局按照审批意见实施。 第五条 政府采购项目中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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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邢台市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
2017-10-28
邢台市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 (略)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科学化、标准化和动态化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和《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统计、目录编制、调整、公开、实施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分别建立本级行政许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本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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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崇左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
2017-08-25
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崇左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完成崇左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即崇左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公务租车行为。 第三条&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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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松原市人民政府行政事务回避暂行办法
2017-08-23
松原市人民政府行政事务回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健全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廉洁自律准则》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务回避是指亲属关系回避和利益关系回避。 亲属关系回避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近姻亲关系(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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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017-08-23
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本省各级财政资金的各级…委员会及其所属部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会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机关)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集中统一、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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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河北省小汽车编制管理办法
2017-08-14
小汽车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小汽车编制管理,节约开支,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非经营性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小汽车,是指属于小轿车型、吉普车型、旅行车型的各种二十座位及其以下封闭式机动车辆。 第四条 小汽车的编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合理定编,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小汽车编制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权限,在小汽车编制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有关小汽车编制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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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乌马河区(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017-06-30
乌马河区(局)公务用 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车辆管理原则 区(局)机关车辆实行集中管理,本着“公务、安全、节约、规范”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第二条 车辆使用的管理 (一)机关车队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二)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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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蒙山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2017-06-08
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 改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蒙山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管理,推进全区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根据《蒙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应坚持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从严控制配备范围、编制、标准,做到保障与改革兼顾。形成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执法执勤用车新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执法执勤用车是指执勤、监管、稽查、办案、征管等一线执法执勤岗位履行职责时专用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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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蒙山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
2017-06-08
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蒙山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和《蒙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参照梧州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蒙山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包括经批准保留的车辆和应当核减取消的车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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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绥芬河市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审查办法
2017-06-07
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对外 签订合同审查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绥芬河市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对外签订的使用财政资金支付并能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招商引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投资合同、资产转让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合同等。 第二条 绥芬河市政府授权绥芬河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合同审查机构,履行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审查职责。 第三条 合同送审时间为合同条款达成后,合同生效前。 前款规定的合同条款达成后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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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荔浦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
2017-06-02
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荔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桂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参照自治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荔浦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包括经批准保留的车辆和应当核减取消的车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车辆,包括荔浦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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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资源县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
2017-06-01
县机关公务租车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资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参照《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完成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即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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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横县机关单位公务租车管理办法
2017-05-05
县机关单位公务 租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自治区、南宁市及横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完成横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的公务租车行为。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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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清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
2017-04-07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 后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反馈和实施效果监控,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清新府〔2014〕8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决策后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过程和实施后效果作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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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清远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2017-03-31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本市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率先垂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本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第二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市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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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017-03-10
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四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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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关于修改《衢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02-17
关于修改《衢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衢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衢政办发〔2013〕111号)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没有印制合同示范文本的,市政府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示范文本,并自制定之日起30日内向市法制办报送备案;上级有示范文本的也应当报备。” 二、在第八条第二款前增加:“提倡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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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017-02-10
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管理,是指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行政活动。 全市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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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017-01-18
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用于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运行的经费、资产、能源资源和后勤服务等事务。 第四条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集中统一、保障有力、厉行节约、高效务实、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市和区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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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青浦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产清理处置办法
2017-01-13
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出租 出借房产清理处置办法 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要求,特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产清理处置办法。 一、明确主体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的,原出租出借房产的签约主体单位或部门(原单位或部门撤销的,由兼并或接收其职能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履行清理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督导清理处置工作,建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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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青浦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
2017-01-13
区级机关办公用房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12年…令第621号),参照《上海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委办发【2013】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及街道(以下统称“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房,包括区级机关占有、使用的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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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办法】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2016-12-10
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党政机关,包括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上述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管理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未脱钩的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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