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江西省审计条例》以及《江西省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景德镇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
(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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