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实施办法
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保障游客、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成立宁明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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