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
(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各行业的组织和个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质量工作水平,提高全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冀政字〔2016〕56号)和《保定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发〔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