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17年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6]383号)、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指导方案(2016版)〉的通知》(皖卫基层[2015]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城乡居民基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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