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标准化工作,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标准实施推广与监督,实施准入倒逼,以能效“领跑者”指标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标准在节能产业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以及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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