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试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全面提升工业领域项目投资、准入管理水平,着力完善生态工业发展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特实施《云和县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试行)》(简称《负面清单制度》)。
一、目的意义
开展负面清单制度管理,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
>>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