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复核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审计复核工作,强化审计机关内部控制,严格依法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复核工作制度。
二、本复核工作制度所称的审计复核,是指审计机关内部的复核机构或者复核人员依法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以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复核意见的行为。
三、县局成立复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定复核人员开展复核工作。
四、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组、分管领导及分管领导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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