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秘书印象
秘书社区
材料定制
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制度
>> 税务
国税
地税
治税
税费
财税
税收
【税务制度】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制度
2018-03-2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 服务、延时服务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制度 (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务机关首问责任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办税服务相关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河北省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 首问责任 第三条 首问责任制度是指首问责任人为纳税人及社会公众(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或有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容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017-09-12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容县地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天等县国地税联合办公工作制度
2017-09-06
县国地税联合办公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国、地税两局之间的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纳税服务,整合税收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天等县国家税务局、天等县地方税务局共同建立联合办公区,并制定联合办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联合办公的工作事项为:联合执法巡查、联合核定税款、联合纳税务评估、联合专项整治、联合信息采集及交换等。 第三条 成立国、地税联合办公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地税局长轮流当值(以月度联席会议时间为准),副组长由国、地税指定本局一名副局长担任,成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崇左市国家税务局新闻发布制度(试行)
2017-09-05
新闻发布制度(试行) 为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及时引导和掌握舆论主动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及崇左市委、政府关于新闻发布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 新闻发布坚持党的基本理路、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有关党的宣传工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大局,有效提升崇左国税的认知度、美誉度、和谐度,推动崇左国税事业向前发展。 二、新闻发布及其内容 崇左市国税局新闻发布是指以崇左市国税局或根据授权以自治区国税局、崇左市人民政府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崇左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
2017-09-05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及崇左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崇左国税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公开权利人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公开义务人审查同意,获取政府信息的活动。 崇左市国家税务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义务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权利人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崇左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文件解读“三同步”制度
2017-09-05
税收文件解读“三同步”制度 税收文件解读 “三同步”制度即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对于帮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执行税法,增强税法宣传的实效性具有积极作用。随着税法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法宣传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此,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收文件解读 “三同步”机制。 一、规范文件公开和解读的工作流程 市国税局发文首页设两类必选项,一是信息公开选项,二是是否解读选项。信息公开选项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是否解读选项分为“解读”和“不解读”两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惠城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制度
2017-03-20
区国家税务局纳税 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纳税服务工作协调有序、优质高效地运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全系统建立和执行以下纳税服务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便民服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值班制度、限时办结制度。 第二章 首问责任制度 第三条 首问责任制要求工作人员应当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主动热情,认真听取情况,准确了解需求,及时受理或正确指引。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者拖延首问事宜。 第四条 首问事宜属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茂南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2017-02-16
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 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严肃纪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是指全局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由监察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和调查处理程序组织实施。 第五条 政府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绍兴市财政(地税)局局长协调会议制度
2017-01-23
绍兴市财政(地税)局局长协调会议制度 市局各处(室、分局)、事业单位: 为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绍兴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参加人员 会议由局主要领导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并主持。参加对象为局主要领导、相关局领导及处(室、分局)、事业单位负责人,其他人员视情况列席。 二、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原则上每周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协商确定上级临时部署的应急性工作任务; (二)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工会工作制度
2017-01-18
翁源县国家税务局工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局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税收工作中的积极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会工作管理的对象为本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 工会在本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的产生 第四条 本局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工会主席由全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经本局党组研究审定,报县工会批准产生。根据本局工会委员会工作需要设兼职工会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一名,兼职委员3名。 第五条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翁源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2017-01-18
翁源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的政府信息,除下列情形外,都应当予以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执法有关,公开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始兴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2017-01-13
始兴县国家税务局政府 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本局发布政府信息准确、及时、一致,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本局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本局制作的政府信息,由本局负责公开;本局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南雄市地税局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
2017-01-12
南雄市地税局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地税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促进积极、主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监督保障,是指依据《条例》、《办法》有关条款,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对地税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依法获取财政信息。 第三条 地税信息公开监督保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林芝国税局大力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
2016-12-12
林芝国税局大力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重要部署,也是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三证合一”扩大为“五证合一”,也就是在现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实现一表登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的“五证合一”申请登记制度。“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行以来,工布江达县国家税务局采取系列有力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计算机公文处理规则
2016-09-23
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计算机公文处理规则 为适应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在局机关应用的需要,逐步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根据《全国税务机关计算机公文处理操作规程(试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公文处理的管理工作。计算机信息中心是技术保障部门,负责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 第二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应使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处理公文并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 办公人员使用计算机处理公文,应设置登录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大新县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
2016-08-05
大新县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 一、办税公开,是指地税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规范税收管理权力运行,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税收法律救济的过程中,以适当的方式,向纳税人全面、准确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的政务服务行为。 二、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准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都应当向纳税人公开。 三、办税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地税机关对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新绛县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2016-08-05
新绛县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程序,保证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国家及省、市局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使用 第一条县局机关的一切财务支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各项正常开支应由经手人、单位会计审核、所在股室负责人、局长逐级审核签字。其中经手人为股室负责人的,处(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签字,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单位财务审批人处由纪检组长签字。 第二条逐级审批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票据。其中股室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区国税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2016-05-03
区国税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1、区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期间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2、区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办理程序 1、承办。(1)单位收到区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核对、登记,如发现确实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
>> 点击查看全文
【税务制度】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2016-04-26
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
>> 点击查看全文
上一页
1
下一页
40
条/页,第
1 / 1
页,共
19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