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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制度】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强力采取“黑名单”制度
2016-12-08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强力采取“黑名单”制度 11月21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自2015年10月以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强力采取“黑名单”制度,将存在逾期未审验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车主纳入“黑名单”进行治理,有效督促了机动车定期检验、到期报废,确保了登记车辆的安全性能,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报废车辆未完成注销手续 车主将被纳入“黑名单” 据了解,自2015年10月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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