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秘书印象
秘书社区
材料定制
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项
>> 卫健
卫生
合作医疗
农合
医疗
健康
爱国卫生
妇幼
医药
体制改革
防控
体检
医改
监督
结核病
【卫生专项】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2015-12-04
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目标,营造安全的食品和公共场所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开展食品和公共场所行业卫生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类食品和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其加工经营场所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的,必须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于2010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对逾期整改
>> 点击查看全文
上一页
1
下一页
40
条/页,第
1 / 1
页,共
1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