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司法局“法律服务惠民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深化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发挥法律服务工作作用,服务和保障民生,按照桥东区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今年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法律服务惠民行”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桥东的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法律服务惠民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司法局局长焦新婷;副组长:司法局副局长张建民、司法局副主任科员于书荣;成员:办公室、法宣办、基层科、法援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组织好“法律服务惠民行”相应工作;基层科指导司法所积极参与活动,由各司法所具体组织协调好村、社区,为法律服务队活动的开展做好相关组织保障事宜;基层科和法援中心结合本职工作与“法律服务惠民行”活动有机衔接;法宣办组织好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所包社区的“法律服务惠民行”活动。
三、活动时间
活动开展时间为2015年6月份至9月份,历时3个月。
四、活动内容
“法律服务惠民行”以“宣询调训”为内容,通过设立法律宣传站、法律咨询站、法律援助站、民调培训班的方式向人民群众送去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法律服务及时、便捷的惠及城乡居民。
“宣”,围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我局自己印制《宪法》《婚姻法》《物权法》单选本3万册,编印《法制漫画》《法律口袋书》1万册,以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案件为素材,通过“案情简介”、“法院审理意见”及“律师点评”,解读《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合同法》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询”,开辟多种法律咨询途径。一是现场咨询,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挑选出2至3个村(居)集中进行现场咨询活动;二是电话、网络咨询,向群众公布咨询电话、公众邮箱、微博、微信等公开平台,通过各种媒介开展非现场咨询,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
“调”,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现场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因人就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
“训”,开展人民调解员专业技能培训。基层科牵头,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轮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从促进平安建设、建设和谐城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服务惠民行”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而开展的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科室根据方案要求,切实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2、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集思广益,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3、大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调动宣传力量,整合资源,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法律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生活,引导人民群众从内心确立起法律的权威。让法治精神逐渐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从而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更好的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