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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方案】柏乡中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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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中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柏乡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24]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保密范围的,都要向社会公开,不得隐瞒。

2、真实及时

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必须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

政务公开应从学校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方便群众。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表面文章。

4、有利监督

政务公开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5、协调统一

政务公开既要增强全员公开意识,参与意识,又要统一有序实效。

二、具体内容

1、领导班子的组成、分工及主要职责做到长期公开;领导班子履行岗位职责、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情况、党政领导定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对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党费收缴情况、党内奖惩情况、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中层以上领导的任免、考核、选拔和使用情况实行“三公开”。

2、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及奖惩措施的制定出台,要经教职工代表(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制定,并内外公开。每学年开学的前一周学校制定下发学年工作计划,各处室依据学校计划提交各自的主要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校长批准后实施。

3、每学期开学初向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公布学校收费的依据、项目及标准;公布学校对特困学生和低保学生的杂费减免项目及金额。学年初向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公布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

4、基建、设施维修、物资设备的购置要经校委会讨论通过,按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工作结束要向职代会报告执行结果;学年末要向教职工公布学校基建工程费支出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职代会通过的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情况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

5、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向教职工张榜公布。教师职称评聘的原则、条件和结果公开,设岗数公开,教职工的职称评聘由考评小组依据评聘条件确定,报考评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报上级审查批准。

6、评优树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的条件公开。

7、教研论文、优质教案的选报要根据学校组织的评比结果选报,并将其结果向教职工予以公布。

8、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标兵等的评选,先由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将候选人名单报政教处、教务处,教务处、政教处审查后提交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公布决定结果。

9、凡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法规等内容,全部予以公布。

三、保障措施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落实好以下措施

1、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政务公开栏,长期公开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办学职责、社会承诺、收费项目,使学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郭贵锋

副组长:徐爱国

 员:各科室、年级负责人

2、落实工作责任。校长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教师代表大会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校工会全程参与政务公开工作。

3、学校定期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年级、学科组长座谈会、青年教工座谈会、女教工座谈会、离退休教工座谈会等),多渠道听取建议,共商学校发展改革大计。

4、设立政务信箱。

5、定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总结和考核,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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