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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宣城市开展扶贫人身小额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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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开展扶贫人身小额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保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保障作用,综合施策,确保贫困人口高质量稳定脱贫、不返贫,根据《中国保监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20161212日安徽省扶贫办和中国人寿安徽省公司签订《扶贫小额保险合作协议》,切实落实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政府主导,财政支付,公司承办,贫困户受益”的原则,通过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扶贫人身小额综合保险,切实提高贫困户脱贫、返贫防范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参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按照程序和标准新增的贫困人口。

(二)出资方式。每人每年综合保费280元。其中,180元由中国人寿宣城分公司负责向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争取扶贫保险优惠政策予以解决。剩余保费100元,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三)扶贫保险险种及相关内容。

1.扶贫对象重大疾病保险。自投保生效之日起,凡被保险人因患重大疾病初次住院治疗,中国人寿承办单位均一次性赔付被保险人保险金10000元。2

2.扶贫对象意外伤害保险。自投保生效之日起,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中国人寿承办单位赔付被保险人保险金20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根据残疾程度最高赔付至20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以3000元为限。

3.扶贫对象疾病身故保险。自投保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病身故,由中国人寿宣城分公司一次性赔付20000元的疾病身故保险金。

4.凡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以上所有保险险种可同时享受一次。

(四)生效日期。保单生效日期以合同签订约定日期为准。

四、相关约定

中国人寿宣城分公司本着“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保本微利、保障兜底。”原则,以县区为单位,按照总保费的10%为参保对象设立专项扶贫基金,由县区扶贫部门专门用于参保对象的临时救助。

五、职责分工

(一)县(区)扶贫部门职责

1.负责对参保对象进行备案登记,将参保对象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采集后报中国人寿当地营业机构。

2.配合中国人寿保险宣城分公司做好宣传、培训、承保、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中国人寿保险宣城分公司职责

1.做好扶贫保险宣传资料的准备工作;

2.落实各县(区)扶贫保险的培训、对接、承保、理赔、服务等工作;

3.对扶贫保险推进工作及时通报;

4.做好扶贫保险功用的宣传工作。

六、实施步骤

开展扶贫小额人身综合保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625日至30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我市扶贫保险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机构,依据各自职能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电视台、政府网站、报社等媒体切实加大实施扶贫保险意义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有利于开展工作的氛围。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771日至7月底)。各县(区)正式启动开展扶贫保险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助,督导追踪,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2017810日)。全面总结工作成绩,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逐步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七、考核与奖惩

中国人寿宣城分公司会同市扶贫办将于20178月中旬对有扶贫任务的县(区)进行督察考核,对扶贫保险承保面最高的前两名的授予“扶贫保险组织奖”。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组织保障

成立宣城市扶贫人身小额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长:市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中国人寿宣城分公司分管总经理

员:县(区)扶贫办主任、支公司经理、团业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中国人寿宣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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