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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方案】清河县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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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县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国税系统数字人事试点工作,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开展数字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税总党组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数字人事实施办法(试行)等8个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6122号)以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实施方案》《邢台市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国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和科学运用税务干部“德、能、勤、绩、廉、评、基”等各方面数据信息,以税务干部职业发展为主线,以个人成长账户为载体,以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以“德、能、勤、绩、廉、评、基”量化指标为依据,对税务干部进行全员、全程、全面管理,历史客观地反映和评价干部综合表现,为各级税务机关培养、考核、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数字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指示精神,全面统筹数字人事工作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局领导班子其他副职领导担任,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数字人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兼任主任,人事教育科负责人兼任副主任,下设综合统筹、制度落实、技术支持等3个工作组。

三、工作内容

(一)职业基础

包括新进公务员接受教育信息、考录信息及新进培养信息等。

1.基础信息

2017年新招录公务员开始录入基础信息,包括教育信息和考录信息。(人事教育科)

2.新进培养信息

1)自2017年新招录公务员开始,组织开展初任培训后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2)自2017年新招录公务员开始,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后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3)自2017年新招录公务员开始,组织开展试用期内年终测评后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4)自2017年新招录公务员开始,组织开展试用期满任职定级考核测评后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二)业务能力升级

包括行政管理、纳税服务、征管评估、税务稽查和信息技术5类能力升级测试。

1.套级套档

对进入税务系统工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干部进行套级套档,并录入级档和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2.能力升级测试

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的时间要求,组织各专业类别业务能力升级考试,录入得分信息。鼓励45周岁以上干部参加业务能力升级考试,并给予加分。(人事教育科)

(三)领导胜任

包括任职考察、试用期管理、专项考评、领导胜任力测试等内容。

1.任职考察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职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2.试用期管理

1)任职培训。记录任职培训学时和培训结业考评成绩,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2)试用期转正测评。组织开展试用期转正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3.项考评

组织开展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离任检查、党建工作等专项考评,录入得分信息。(监察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

4.领导胜任力测试

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的时间要求,对拟晋升科级和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组织开展领导胜任力测试,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四)日常绩效

包括组织绩效挂钩、工作任务完成、现实表现测评和加减分项目。

1.组织绩效挂钩

按年度对领导班子正职、副职,部门正职、副职,其他干部的组织绩效挂钩进行考评,录入得分信息。(办公室绩效办)

2.工作任务完成

1)确定工作任务。各单位结合干部岗位职责、组织绩效分解和承接的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每名干部的个人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完成时限。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各科室)

2)个人工作记实。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正职每日记实,部门副职每周工作纪实2-3次,其他干部按周纪实。(个人)

3)工作自评。每位干部按季进行工作自我评价。(个人)

4)领导评鉴。各科室负责人根据考核对象的个人工作任务、个人记实、自我评价及相关客观数据,在季度终了10日内进行评鉴,录入得分信息。(各科室、人事教育科)

3.现实表现测

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现实表现测评,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

4.减分项目

按季统计录入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全年统算计入日常绩效(平时考核)。(绩效办)

(五)公认评价

包括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

1.内部评价

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年终测评、“一报告两评议”测评和廉政测评,组织开展其他干部年终测评,录入得分信息。(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2.外部评价

1)组织开展办税厅现场评价,录入得分信息。(纳税服务科)

2)综合总局、省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录入得分信息。(纳税服务科)

3)根据行风评议情况,录入得分信息。未开展行风评议的,行风评议权重并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权重。(监察室)

(六)干部年度考核

按照总局《税务系统干部年度考核(个人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记录和评价,重点考评履职尽责情况,包括日常绩效(平时)考核和公认评价。(人事教育科、绩效办)

(七)数据应用

按照总局《税务系统数字人事数据应用办法(试行)》执行。包括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责、干部职级评定、干部遴选交流、人才培养、思想工作和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应用。(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1124日)

1.组建工作机构

成立数字人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二)上线准备阶段(1125日)

完成数据准备。按照总局《人事软件(税务人事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方案》以及省局和市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数据准备工作。

(三)初始化阶段(1126-1231日)

1.准备基础数据

为保证从“总局人事管理软件”导入到“数字人事软件”中的基础数据质量,需通过提供的校验脚本对“总局人事管理软件”数据完整性进行校验,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

2.创建初始化用户(人事管理员)

由人事教育科负责人创建初始化用户(人事管理员)。

3.创建用户账号信息。

4.其他基本信息补录。

(四)上线推行阶段(201711日起)

1.做好统筹协调

数字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相关责任科室主动承接好数字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的工作任务,指导各科室抓好落实。

2.强化运行管理

强化系统运行管理,监督各科室业务规范操作,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状态监控,采集系统运行数据,及时对系统进行优化。

3.加强运行分析

定期对各科室推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做好组织、调研、宣传、总结、汇报等工作,及时整理工作制度办法、工作流程,不断改进、持续提升。

4.做好结果应用

做好数字人事结果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责、干部职级评定、干部遴选交流、人才培养、思想工作和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应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推行数字人事是加强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对于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和税务干部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数字人事工作顺利上线。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推行数字人事,是国税系统干部人事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必将对干部的成长、税收事业的发展起到极大推动作用,但同时也会改变相关科室、税务干部固有的工作习惯、思维方式。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利用调研座谈、工作宣讲、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及时答疑解惑,强化正向引导,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注重方法,稳步推进

推行数字人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注重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前期准备阶段,要确保录入的各项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工作程序、关键指标、量化权重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学习质效。在上线运行阶段,要注重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制度设计、系统操作、分析运用等问题,建立问题销号制,快速反应,及时汇总,逐项分析,逐级解决。在总结提升阶段,采用因果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论证手段,开展充分论证,提出分析结论和合理化意见建议。同时,加强数据结果应用,把数字人事作为管理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切实发挥数字人事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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