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扬子洲地区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区畜禽禁养工作成果,严厉打击畜禽禁养区栏舍违规违法搭建行为,创建生态秀美、和谐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我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坚决杜绝畜禽禁养区栏舍违规违法搭建行为,为建设“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成立东湖区扬子洲地区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和调度。
组 长:张东林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胡志强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志忠 区农办主任
李青峰 区环保局局长
周 凯 区房管局局长
熊林梁 东湖执法分局局长
唐榕星 扬子洲镇镇长
谌 洁 扬农管理处主任
廖永明 东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 璐 区企资中心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忠、唐榕星、谌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人伟、黄理平、李保良兼任。
三、工作职责
区农办:负责制定《东湖区扬子洲地区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办法》,加强对畜禽栏舍违规违章搭建、生猪“复养”情况的调度和督导,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对生猪栏舍面积及数量摸底材料进行存档。
区纪检监察局:负责对工作中干部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区环保局:负责扬子洲地区生猪“复养”污染进行执法。
区房管局:配合农办对生猪栏舍面积及数量进行丈量。
东湖执法分局:负责对进入扬子洲地区的潲水进行拦截,对生猪栏舍违章搭建清查整治及执法下单,协助扬子洲地区开展巡查和对违法搭建进行拆除。
东湖公安分局:负责对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企资中心:负责对栏舍违规违章搭建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并建立栏舍违规违法搭建管理台账;负责对生猪“复养”及畜禽栏舍违规违法搭建进行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对违规违法搭建物进行拆除;负责对各工作环节的录像、照相等固定证据存底;负责畜禽“复养”及栏舍违规违章搭建管理维稳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举措办法,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工作原则
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畜禽禁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生猪清栏后对栏舍有违法搭建的当事人必须于2016年2月3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搭建物及其附属物、附属设施一并进行集中强制拆除,且原有的猪栏及其附属物、附属设施不列入今后拆除补偿范围。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生猪“补栏”、“复养”、猪栏违规违法搭建等现象发生,如有违犯,将对新的违规违法建筑和原有栏舍一拆到底,毫不手软,绝不留情。
五、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企资中心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原有养殖户畜禽栏舍进行调查摸底,核实各养殖户猪栏的建筑结构、面积等并进行公示;建立养殖户畜禽栏舍相关台帐报区农办作为原始资料进行存档,以此作为今后拆迁补偿的唯一标准。
(二)宣传发动。起草印发《关于扬子洲地区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要在人口密集的街道和各村组的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加大对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宣传工作,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将《通告》分发到每个养殖户家,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广大群众特别是畜禽养殖户充分认识到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的重要性,让他们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区政府的相关政策。
(三)日常巡查。区农办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栏舍进行巡查暗访,对群众的举报进行核实,并反馈给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集中强制拆除。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企资中心要组织专门队伍对生猪“复养”及畜禽栏舍违规违法搭建进行日常巡查监管,按照《通告》要求,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养殖户违反《通告》规定的建筑物拆除要录入控违拆违工作平台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村和养殖户。
(四)督查问责。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企资中心要将每个养殖户的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镇、村干部。凡机关工作人员本人违规违法搭建,或不配合组织工作、对亲友违建问题劝导不力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甚至免职处分;镇、村干部挂点栏舍片区出现违章搭建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分。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由区纪委监察局按规定处理。
(五)奖励措施。欢迎广大村民加强监督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给予同一地点首次举报人奖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0791-87838855,监督举报信箱设于扬子洲镇政府、扬农管理处院内。对镇、村干部控制栏舍违规违章搭建工作突出的,给予2000元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区政府相关部门、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企资中心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坚持区、镇、村“三级联动”,对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周密准备。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扬子洲地区控制储备的政治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畜禽禁养区栏舍后期管理工作,为扬子洲地区今后的开发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三)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职责,职能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能,主动密切配合,明确工作内容、要求,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个人,确保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