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暑期质监
行业监管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6年7月2日市、县政府紧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安排,决定自即日起到9月份,开展为期2个月的质监行业监管领域内(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安全大排查活动,特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7月——9月。
二、重点排查单位
(一)特种设备:1、涉氨、涉氯单位特种设备;2、液化气(天然气)充装站;3、大型游乐设施;4、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达到15年及以上电梯;5、规模以上拥有较多特种设备企业;
(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产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
三、重点排查违法行为
(一)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无使用登记证、设备、安全附件超期未检、人员无证操作、非法充装、违犯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保养等行为。
(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对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目录获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无证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以局长李勇为组长、副局长张国荣为副组长,特设股长苑鹏、特设二室主任李青伟、质监股长王恩厚为成员的安全大排查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对排查活动进行部署安排。
(二)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对列入重点排查单位的要利用一周时间,澄清底数,建立台帐。具体包括:生产(使用)企业名称、设备类别、台数、获证情况、检验情况、人员情况,全面掌握特种设备和获证及非法生产企业情况。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大排查,各监管股队按区域开展排查、依法处理。分别建立台帐,质监股建立汇总台帐。
(三)开展排查,依法依规处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无登记证、超期未检、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依法依规、按法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该停产(停止使用)的停产(停止使用),该查封的查封。对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或县政府报告,并按要求组织取缔或拆除。
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教育培训、日常维护保养的真正落实到位。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预案演练、培训、保养等走形式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具备办证基础的企业,要帮助完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督促尽快办证。未获证之前不得生产,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在排查中发现有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通告相关部门。
(四)这次排查整治要和暑期消防检查接合起来,统筹安排,注重预防和隐患的早发现、早处治。要和当前我局正在开展的痕迹化管理结合起来,注意在各个环节留存工作痕迹资料,各股队要对工作任务进行拆解细化,责任到人,做到过后能追溯,责任能倒查。
排查整治期间,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各股队将检查情况分别上报特设股和质监股。特设股和质监股及时汇总,掌握情况,合理调度、督促推进工作开展,汇总情况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行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这次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区域监管、属地管理”和“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原则,其它相关股室积极配合,重点做好案件审理、信息宣传、汇总上报、检验检测、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行动扎实、有效,起到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事故的作用。
二零一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