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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意见】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大发展的二十二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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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

市场主体大发展的二十二条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县三干会议和县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我县“十三五”时期确定的“四大主战略”,实现“六大突破”,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努力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积极推动大众创业

(一)实行众创空间“行业登记”。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众创空间,大力发展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完善创业孵化服务。申请众创空间企业登记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众创空间”、“创客服务”等字样;众创空间的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企业孵化服务”等。

(二)实行市场主体“集群注册”。对电子商务、商业、咨询服务业等,允许市场主体以一家企业的住所或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地址,作为自己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支持创业孵化器发展,允许电子商务企业统一代办、允许第三方交易平台为其平台上的经营者统一代办登记注册和企业信息公示等业务。

(三)实行注册登记“住所宽进”。允许经利害关系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允许产权不明及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场所,经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登记为企业住所,允许个体工商户以租赁协议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予以登记。

(四)实行主体资格“先行登记”。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建设时间长或暂时无法取得前置许可证件的企业,可以先行办理筹建登记,待筹建完成或取得前置许可证件后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五)实行营业执照“电子登记”。建设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平台,探索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

二、努力营造发展环境,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全面推动万众创新

(六)推动网络经济发展。鼓励扶持大型企业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交易模式创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支持指导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从事经营,通过建立网上、网下商品交易体系,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

(七)推动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扶持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创新经营模式,创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凡经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一致的,不再重新登记注册。

(八)推动传统产业“互联网+”模式发展。创投者到农村、乡镇开办涉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可以以农宅、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作为企业住所。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生态农业园区,大型农副产品市场、水产品市场、商场及商户等均可以自有或租用房产、摊位开办网店,依法注册开展网络市场经营活动。

(九)推动新业态市场主体发展。支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物联网、云计算、金融服务等新型行业产业发展,允许企业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表述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用语。

(十)推动科技创新市场主体发展。对于承担较多行业共性科研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可组建产业技术研发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所得的股权奖励分红成为企业股东的,市场监管部门为其办理变更登记。

(十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从事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除了法律规定和…确定的登记前置审批外,一律不再作登记前置要求。

三、发挥注册登记职能,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临西经济转型

(十二)支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对列入市、县规划的各类种植养殖基地可在企业名称中予以表述。大力支持涉农、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公司+农户+品牌”发展模式,对于符合企业集团条件的,可注册为企业集团。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可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可注册为有限公司。

(十三)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新产业开发,支持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名称中使用“国际技术贸易”、“供应链管理”等行业用语。

(十四)支持市场主体上档升级发展。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构建“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发展通道,引导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通过开放股权、合作参股、合并并购等方式扩大规模,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公司制企业。

四、实施市场准入顾问,投资项目全程服务,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

(十五)提供市场准入顾问服务。对国家、省、市、县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国企改制以及企业上市等实行市场准入顾问服务,指派专人负责全程代办协办,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无休日服务、保姆式服务等,帮助项目尽快落地达效。

(十六)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对京津客商来临西投资的,积极服务办理。现有企业整体搬迁来临的,均实行“落地签”,企业只需提交新址住所证明,即可先行办理变更落地。要求变更新企业名称的,及时予以办理。

(十七)服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公示系统和企业年报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助推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十八)服务市场监管机制创新。实行“宽进严管”,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发展难题,支持轴承产业做大做强

(十九)加强融资活企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盘活资产,将企业沉睡资本和存量资产由“静态资产”变为“动态资产”,使企业在技改、转型升级、二次创业、创新等方面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十)加强商标品牌创建。按照“无牌变有牌,有牌变名牌”的工作思路,成立商标服务小组,对商标申报企业全程服务。积极引导申报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利用商标无形资产增加效益,开拓市场;支持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拓展国际市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十一)加强诚信经营建设。认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企业活动,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社会竞争力,引导企业文明、诚信经营,起到典型、示范、导向的作用。强化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引导轴承企业按照“诚信”标准强化内部合同管理,树立龙头企业形象,打造市场主体诚信体系。

(二十二)加强上门对接服务。立足职能优势,围绕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招聘用工、产品销售等各方面的需求,与发达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上门对接,通过召开洽谈会、招聘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搭建企业互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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