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实名办税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2016年第11号)以及《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家税务局推行实名办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市国税函〔2016〕14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合规、便捷高效、协同推进”的原则,合理优化办税流程,强化信息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税收法制的现代化水平。
(一)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实名办税落实到位
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策略,各税务分局、税务所局内各股室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实名办税流程、后续管理的规范、统一。
(二)合理优化纳税服务,充分发挥征管体制改革成效
通过实名办税信息分析,及时响应纳税人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资源优化整合,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提高纳税人配合度。
(三)强化纳税主体意识,促进纳税诚信建设和税法遵从
还责于纳税人,进一步强化法定代表人税收主体责任意识,厘清纳税人与其办税人员之间委托授权关系,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
二、工作职责
为加强实名制办税工作的领导,右江区国家税务局成立实名办税推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右江区国家税务局实名办税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实名办税推行办公室,负责本局实名办税的具体工作。
(一)实名办税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实名办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组 长:罗荣斌
成 员:农军、黄志萍、梁艳、唐江梅、罗毅
(二)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各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研究各阶段具体工作进程;指导各地开展实名办税推行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主 任:梁艳
副主任:农军、黄志萍、罗毅
成 员:李慧、潘庭天、黄馨、蓝雄、覃美信、周馨苑、
葛谦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1.政策法规股
牵头负责对接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平台开发、相关设备采购的立项进展情况;负责整理、提供推行实名办税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风险防控业务需求。
责任人:缪小玲 潘庭天
2.纳税服务股
负责组织实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根据实名办税工作流程和规范,指导各级办税服务厅开展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负责组织开展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的应用培训;牵头负责对接百色市国家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叫号设备的升级改造进展情况。
责任人:黄志萍、黄馨
3.征收管理股
牵头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和计划,监督工作落实;负责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平台测试和整体运行维护;牵头组织开展推行实名办税后的税收风险防控;负责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反馈上报工作。
责任人:梁艳、蓝雄、覃美信、岑显辉
4.财务管理股
负责对接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实名办税信息采集设备采购进展情况;负责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平台、身份信息采集设备的跟标采购。
责任人:周馨苑
6.信息中心
负责实名办税推行所需的技术环境资源规划和准备;负责建立系统运行环境;负责性能测试和运行监控;负责组织信息安全体系规划、实施、安全评估和日常管理;承担应用软件培训中技术问题处置及相关技术操作指导。
责任人:罗毅、葛谦
三、实名身份信息采集与核验的范围
(一)应采集身份信息的人员
在右江区辖区范围内,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应采集身份信息。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和税务机关确认需要采集身份信息的其他涉税人员。
(二)身份信息采集的内容
身份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电话号码、人像、生物特征信息、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复印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
(三)身份采集的纳税人范围
2016年10月至12月完成右江区辖区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
2017年1月至3月内完成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
2017年4月至6月内完成使用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手工发票、企业冠名发票)的纳税人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
其他纳税人的办税人员需要采集身份信息的,由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自行确定。
(四)身份核验的业务范围
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涉税税务事项时,应核验身份信息。核验信息的涉税业务事项:
1.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的;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
4.临时经营需要代开发票的;
5.开具清税证明、完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税收证明的;
6.开通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等功能、查询变更密码及数据信息维护的;
7.纳税人办理其他涉税事项需要核验身份信息的,由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告。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9月)
1.对接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实名办税信息采集设备采购进展情况;
负责单位:财务管理股。
完成时限:9月26日前。
2.配合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做好实名信息采集平台测试;
负责单位: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3.配合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做好配套系统的升级、设置和联调;
负责单位: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4.建立实名信息采集平台正式运行环境,完成相关硬件设备安装、性能测试、信息安全体系规划和实施;
负责单位: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5.完成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相关培训、宣传。
负责单位:纳税服务股及各税务分局、税务所。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二)推行阶段(2016年10月)
10月8日起,右江区国税局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和核验正式启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行实名办税是商事制度改革后,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诚信税务体系、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各部门要将实名办税工作作为2016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保障到位,及时研究解决推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计划、分步骤、高质量地完成推行工作。
(二)明确职责,紧密协作
实名办税推行工作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标准严、要求高,按照百色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右江区国税局工作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推行工作。
(三)强化培训,狠抓落实
要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开展实名办税流程和相关软件操作的专项培训,提高其对实名办税业务的熟悉程度,避免因操作不熟练影响业务办理。要视工作推行情况合理调配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资源,确保纳税人办税正常、顺畅。
(四)大力宣传,取得支持
要及时做好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做好对纳税人的辅导,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宣传渠道,重点宣传实名办税为纳税人减轻办税负担、维护合法权益的积极意义,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