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2013年,省政府下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景德镇市4县(市、区)乡(镇)级行政区域(管辖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赣府字[2013]77号),批准同意我区镇(街道)界线16条、埋设界桩28个,标志着我区2010年到2013年历时三年的镇(街道)级勘界正式完成。为巩固我区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确保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检”)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江西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和《景德镇市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界线毗邻乡(镇)级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宗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牵头、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乡(镇、街道)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条款,不断推进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消除纠纷隐患,促进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和谐稳定,保持保量完成全区镇(街道)线界线联检任务。
二、联检内容
(一)联检对象。全区16条镇(街道)级的行政区域界线,总长度49.86公里;总界桩28个。
(二)联检时间。从2016年起至2020年止,用5年时间完成第一轮镇(街道)级边界联检。
(三)联检内容。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镇(街道)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其附图,实地逐点、逐段详细核对界线等的变化情况。着重检查界线两侧的地貌、地物是否有明显变化,界线实地位置是否清晰可辩,对发现的问题,双方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并妥善处理。
三、联检安排
(一)制定计划。由牵头镇(街道)单位(详见附件1)组织界线有关方,召开联检联席会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联检工作计划,做好会议纪要。
(二)单方调查。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界线协议书、附图及界桩登记表,深入界线所在社区(村)、组进行调查,检查界线走向是否清晰、边界线上的各类标志物及边界两侧地貌、地形有无明显变化、界线实地位置是否清晰易认,如地貌、地物变化情况,并对行政区域界线两侧地形进行修测或补调,以确保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清晰可辩。
(三)联合检查。在单位调查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到实地对单方调查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并填写联检记录等。对经双方多次协调且报经区边界办协调后仍不能达成意见的,由双方镇(街道)人民政府联合行文报送区人民政府审定。
(四)总结归档。联检工作结束后,联检牵头方镇(街道)应撰写界线联检情况总结,并对联检资料进行汇总。所有联检资料一式5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1份,并上报区边界办3份。联检资料主要包括联检计划、总结、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会议纪要及联检记录、界桩照片登记表等界线管理有关资料。区民政局在联检工作全面结束后,要对联检资料汇总并报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备案,并立案归档。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竟成镇和各街道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并将联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正常开展。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人员野外作业的各项补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竟成镇和各街道是这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的主体,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联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密切协作。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毗邻镇(街道)要密切配合,顾全大局,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好联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确保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宣传。积极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法定边界线的法律地位,界桩的重要作用,动员边界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平安边界建设,深化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建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界线的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界、管界、依法治界的自觉性,为联合检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