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巡视反馈“违规设立‘小金库’
问题屡禁不止”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田阳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田阳县委巡视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阳办通[2017]4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确保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等上级治理“小金库”的文件精神,在自查自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整改主要内容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获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印刷费、劳务费、培训费、评审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以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或关联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通过其他违法违规违纪方式设立“小金库”。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流程,加强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严禁通过资产出租、出借、处置获取收益并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2.严格现金管理。从严规范现金使用范围,凡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或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经济业务活动,一律通过直接支付、银行转账或公务卡办理结算。严禁将本单位收入的现金,转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存储;严禁利用本单位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严禁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3.严格账户管理。严禁账外多头开设账户、出租出借账户;严禁违规提取现金、公款私存私放;严禁未经财政部门审核、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自行开设实有资金账户;严禁将除国家规定以外的财政性资金转入工会、学会、协会等账户。
4.严格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严禁账外设账。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将来源不明的资金、手续不全的资产出入账,严禁将不履行采购手续的支出入账。
5.做好财务公开
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及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或敢壮山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的财务计划、经费收支情况及收益分配计划等财务信息,包括每年的预决算经费和“三公”经费等。
6.强化监督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局财务及下属各单位开展“小金库”检查,通过常态化自查自纠杜绝“小金库”问题发生。
整改责任领导:杨宏仕
整改责任单位:局财务股、监督检查股及下属各单位
整改责任人:黄惠珍 周保臣
整改时限:2017年8月31日
四、整改要求
(一)从严要求,务求实效
“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小金库”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检查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强化落实
责任领导对分工负责的整改事项,要加强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整改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