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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方案】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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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国家税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优化税收环境和营商环境,全市国税系统按照省局和保定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总经济师王彦军任组长,纳税服务处处长冯志辉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征管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处、稽查局、票证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负责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
二、实施范围
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利用2017年一年的时间,对全市纳税人反映突出的涉税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税收环境。
三、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学习阶段(2017年2月4日至3月25日)
1.市、县(市、区)局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和省委、省政府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结合保定国税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单位也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备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6日至4月13日)
1.深入自查自纠。市、县(市、区)局要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保定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广大纳税人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县(市、区)局要将问题清单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备案,并在本单位办税服务厅公开,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广泛征集排查。全局上下要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意见大征集”活动,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征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具体税收问题和意见建议。3月15日至3月31日,市局、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开展纳税人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税总纳便函〔2017〕43号),依托 “二维码”,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微信、QQ群等渠道集中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广泛征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结合意见征集情况,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纳税人反映突出的涉税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征集、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各县(市、区)局排查梳理问题清单也要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备案并上网公开。
3.分类梳理汇总。市、县(市、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由机关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挂单办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29日)
1.专项整治。市、县(市、区)局对党委、政府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市、县(市、区)局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纳税人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对上下协调有难度、纳税人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大的难点热点问题,市、县(市、区)局要结合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确定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29日)
根据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借鉴先进省市国税局的做法,健全完善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工作制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29日)
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纳税人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纳税人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集中整

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参照市局做法迅速成立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

(二)营造浓厚氛围

市局各部门、基层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强大舆论声势。充分发挥网站、信息简报、深化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专报和各种媒体的作用,对上汇报工作,对外广泛宣传,对下交流指导,积极展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及时向市局反映活动开展中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根据统一部署曝光反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化督查问责

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已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情况纳入日常督导检查范围,强化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的的督查力度,将采取抽查、复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动真碰硬、严督实考。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的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四)抓好工作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要加强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其他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市局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分方案与工作任务分解表,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基础上,指导基层单位更好的开展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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