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方案】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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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三单两制一网一评价”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方案》(赣府厅发〔2015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积极营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清理范围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省驻萍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三、清理原则

(一)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予以保留。

(二)红头文件和部门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

(三)相同或相近的中介服务事项予以整合。

四、清理时间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自2015121日开始,至2016229日结束。

五、清理步骤

(一)自查自清阶段(2015121日至20151210日)

各部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实施方案要求,对本部门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填写《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在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151210日前报市审改办。行政审批事项中未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二)审核论证阶段(20151211日至20151231日)

市审改办在征求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公共政务管理局意见后,组织力量对各部门报送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逐项审查核实、研究论证,形成《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三)合法性审查阶段(2016年元月1日至2016年元月10日)

市政府法制办对市审改办报送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清单报批阶段(2016年元月11日至2016年元月31日)

市审改办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

(五)清单公布阶段(201621日至2016229日)

经市政府审定后,各审批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将中介服务事项及相关信息与行政审批事项一并向社会公开。凡未纳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六、责任分工

市审改办负责牵头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发改委负责企业投资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项目的审查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的中介服务项目的审查工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中介服务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审查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公共政务管理局负责结合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出清理意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部门须于124日前将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及…报市编委办(联系人:朱伟伟;…:6840826;电子邮箱:229024812@qq.com)。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审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各审批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防止瞒报、漏报、错报。

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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