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产品购销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好我县农产品购销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农产品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我县右江河谷乡镇果蔬种植集中区开展农产品购销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内容及目标
一是全面彻底排查辖区内无照从事农产品购销的经营户数,建立完善经济户口;二是清理整治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内监管的无照经营农产品购销行为,查办一批无照经营案件,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户;三是督促和引导一批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执照的经营户尽快办理营业执照,杜绝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县农产品购销监管新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农产品购销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田阳县工商局农产品购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鄂忠飞 县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李建斌 县工商局副局长
黄 琳 县工商局副局长
梁思宁 县工商局副局长
关超声 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成员由市场股、企个股、商广股、消保股、经检大队及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阶段:3月28日至4月1日
整治巩固阶段:4月5日至4月7日
四、人员及车辆安排
(一)第一组
组长:黄 琳
组员:周鸿强、陆朝阳、甘露、李凤娇、陆志开、欧平超、韦勇成、陆洋、何双逞、李芳(资料员)
执法车辆安排:田州、城关两部执法车
负责检查区域:田州、百育
(二)第二组
组长:李建斌
组员:黄润年、黄强、邓云红、罗英勇、陆鹏、杨慰、罗永革、黄钢、黄尚布、花郁萍(资料员)
执法车辆安排:那坡、头塘两部执法车
负责检查区域:那坡、那满、头塘。
五、工作措施
(一)严查农产品经营主体资格。对农产品购销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摸清和掌握了解全县农产品购销经营主体户数,确保清查工作不留死角。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农产品购销的经营户,要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的坚决予以取缔;督促经营者落实亮照经营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秩序。
(二)加大市场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田州、百育、那满、头塘、那坡等乡镇公路沿线零散建设的冷库和在村头、田间地头设立的果蔬临时收购摊点的监管力度,对各类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欺诈消费者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环节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通报情况。各小组检查人员做好填写下发限期办照通知书、检查登记表,负责资料人员要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并对数据收集制作电子版报至市场股。
(三)积极宣传引导经营。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及设立咨询电话等形式,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其购销行为,维护农产品收购市场秩序稳定,确保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落实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提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场股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企个股负责检查通知文书及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材料等资料及数据资料汇总。集中整治过后各工商所要按照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农产品购销市场的监管,把该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相关股(室)、队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加大宣传,注重实效。局办要派人跟随检查组记录采访,正面宣传典型事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三)严格依法行政。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期限核发营业执照,对…怠政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整治活动督查力度。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强化协调组织,认真分析研究,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边整治边纠正,边纠正边规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