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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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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562日至9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努力减少一般亡人火灾。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和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2014年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市、县级政府要挂牌督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跟踪督促单位整改。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专项治理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合用场所和棚户区。主要检查消防车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水源、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通道不足或出口不畅通、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或损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6.重点行业。公安消防、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建设、民政、卫计、规划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开展达标创建;公安消防、教育、卫计、民政部门要认真开展“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三部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

7.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省政府、市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建设、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提请市政府通过《萍乡市中心城区消防专业规划(2014-2020年)》,要组织县城和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要及时组织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湘东区确保湘东大队消防站投入使用,上栗县确保上栗大队消防站动工建设,各地要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建设进度。各县(区)要出台并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规定,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实现城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安源区确保高坑镇专职消防队建成并投入使用,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完善已建成专职队的营房设施、器材装备。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组织推举“社区消防平安大使”活动,引导社区居民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技能;推动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要在铁路、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上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发放防火公约、组织居民开展疏散演练;在市级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夏季消防安全大家谈”专题访谈栏目。

2.媒体消防宣传。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消防专题报道;各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积极参加“红动江西”人物评选活动,各地每月推出一名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有感人事迹的先进典型,制作专题节目在省、市级电视台播出。

3.发挥消防科普基地作用。安源区、开发区、芦溪县、上栗县要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完成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建设,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4.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开展对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水电工、安保人员及普通员工,乡镇长、村“两委”、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家政服务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增强此类人员的消防安全专业知识。

三、工作职责

(一)安监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行业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文化部门做好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工作。

(三)教育部门督促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指导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教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宣贯工作。

(四)旅游部门做好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景点消防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五)住建部门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协调供水部门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市政供水消防设施,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实施行业监督。

(六)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推动,认真开展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宣贯工作。

(七)卫生部门做好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宣贯工作。

(八)商务部门做好商场市场、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前)。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消防、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建设、民政、卫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棚户区、合用场所等单位开展检查,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20日前)。各地、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逐级实施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市政府成立由邓忠平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王晓寒副秘书长、市公安局易非凡副局长、市消防支队潘永红支队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潘永红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经常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地综治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积极发动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市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64日前报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91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甘杰,…:66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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