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盘活企业应收账款存量,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有效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决定,在全市深入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推广应用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奋力把经济搞上去,在经济新常态下全力推进转型升级,盘活企业应收账款存量,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市场效率,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创新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稳定增长,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多渠道推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各县(区)金融办、工信委、商务局要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认真做好平台推介工作,运用各种渠道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短信平台、微信平台等向辖内企业进行广泛宣传,突出平台的业务和主要功能。组织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供应链核心大企业积极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宣传培训,促使相关企业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平台运用的意义和作用。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平台宣传工作,要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平台资料,制作宣传册,组织推动所辖网点结合应收账款融资产品,通过网点柜台、户外宣传、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渠道向企业客户开展广泛宣传,扩大平台影响力。
(二)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开展
各区(县)金融办、工信委和商务局要积极动员所辖企业和机构开展平台注册工作,尤其要动员核心大企业带动上下游相关企业一起加入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依托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对于有融资需求且有较为稳定的应收账款资产的企业,银行要积极动员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等方式进行融资,采用常规融资方式的应将应收账款作为主要或追加担保方式;对于正在洽谈或审查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银行要引导企业依托平台完成业务流程。此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平台日常业务,对于平台推送的融资需求信息应予以关注,及时分发给相关业务部门,并向融资需求方反馈办理结果。
(三)优化服务,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指导
各县(区)工信委、商务局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策指导,对有应收账款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外贸企业、物流企业进行摸底,鼓励其积极尝试运用应收账款开展融资,通过平台发送融资需求,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排查和筛选拥有应收账款融资需求的企业,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因销售货款未及时回笼造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资金占用,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于供应链核心大企业及企业集团,银行可以融资产品为导向,通过提供供应链融资等相关产品,引导关键企业带动供应商企业,依托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同时,银行自身要简化工作流程,针对应收账款融资时间短、流动性强的特点,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门槛,缩短办理时间。
(四)注重创新,探索应收账款融资新路径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平台推送的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需求,以及平台业务开展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更符合企业需求的应收账款融资产品,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积极尝试“银行+保险”服务模式,加大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推进力度,也可引进第三方评级,对于信用等级评定较高的企业在办理质押融资业务时给予优惠政策。同时,针对应收账款账期短、流动性高等特点,依托平台对于拥有“优质应收账款”和优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尝试开展线上应收账款循环融资;对目标客户所在的供应链企业资金来往实行封闭管理,确保应收账款资金回笼至回款专户。
三、工作安排
(一)健全机制,周密部署(2015年4月至5月中旬)
成立萍乡市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工信委、国资委、商务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宣讲培训,熟悉流程(2015年5月中下旬)
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供应链核心大企业参加的全市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宣讲会,提高对平台意义和作用的认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运用各种渠道开展全方位宣传。举办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培训班,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等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熟悉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操作流程。
(三)多方联动,协同推进(2015年6月至9月)
按照人民银行和金融办对口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工信委对口核心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国资委对口出资监管企业、商务局对口商贸物流企业的分工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有信贷权限的机构网点在6月底之前完成平台注册登记工作,已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将线下已发生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上传到平台。在维护客户和开展业务过程中,主动向应收账款存量丰富和有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需要的企业推荐平台,新增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统一通过平台进行线上操作。
(四)强化考核,总结提高(2015年10月底)
建立业务考核通报制度,考核在平台注册登记的企业数量、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数量和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应收账款信息上传和成交等情况,全市数据统计汇总后,将结合人民银行总行反馈的统计数据,在全市予以通报。
全面总结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探索优化推广应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每一笔应收账款融资都通过平台来完成,加深各方对平台的了解,推动融资成交量持续增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有大局意识,站在服务企业、服务实体、服务经济的角度,充分认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确保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动态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及进展成效。
(三)注重交流反馈。各单位要注重相互交流和反馈,加强横向联系,及时沟通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较好的经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及时向人民银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