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开展大气污染
治理暨“洗城净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治理市区扬尘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6S”行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城市保洁、保湿”为主题的洗城净天行动,经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场系统范围内开展治理大气污染暨“洗城净天”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改善市区市场环境卫生质量,彻底整治市场内扬尘污染为目标,以城市“保洁、保湿”为主题,以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60条总体工作方案和10项攻坚措施为指导,全员发动,全员参与,通过提升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一次市场管理人员、市场商户、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清洁市场、降低环境污染的攻坚战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市场办、区中心两级联动,市区两级班子成员按城市管理“6S”行动责任分工、包区分片,各市场门脸、摊位落实卫生保洁“门前三包”,责任到人,通过广泛发动,人人参与,营造防治大气污染“同呼吸、共命运”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四区中心为治理大气污染“洗城净天”行动第一责任单位,东风桥市场、工农路市场、南二环市场、化纤市场、建华路市场、中华大府河市场、保府市场、腾宇公司等直属市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四区中心统一工作部署,直属市场全力配合,合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坚持集中行动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以常态化治理工作为主的原则。市场办党委研究决定,利用11月6日至13日一周时间,各单位对所属市场柜台、门头牌匾、市场路面进行一到两次集中清洗活动,营造行动声势氛围。日常市场管理工作特别是卫生保洁工作要加强保洁保湿不断档,杜绝扬尘现象。
三、行动任务与工作目标
(一)市场内严禁焚烧树叶、废物等垃圾,严禁将市场垃圾、树叶扫入绿化带中,市场所有垃圾一律按照规定清运处理。
(二)市场内严禁使用劣制煤生火取暖和作业,教育商户尽量使用石油液化气燃具作业,对确需煤火作业的要求商户必须使用优质煤燃料。
(三)市场内所有小餐馆必须加装油烟净化器,此项工作必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凡没有加装油烟净化器的小餐馆一律不允许营业。
(四)市场内严禁出现活禽销售及活禽宰杀销售行为,严禁出现腐烂变质的肉蛋、生熟肉制品,经营此类行业的商户要对产生废物垃圾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凡违反规定者,市场所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五)市场柜台、门头牌匾要坚持定期清水清洗,保持整洁干净。市场内实施全时保洁,做到市场内无积存垃圾、无杂物、无污水、门头牌匾无油污,干净整洁。
(六)市场内要定时进行洒水保湿、保洁,清扫市场垃圾时应进行洒水后清扫,避免出现扬尘,污染周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办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暨“洗城净天”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场办党委书记、主任陈永华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市场办机关各处长(主任)、四区市场中心主任、各直属市场经理为组员,按照市场办党委提出的“决策在一线形成、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的工作方法,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深入宣传发动。市场办综合处具体负责对系统内大气污染治理暨“洗城净天”行动的宣传报道,密切关注市场大气污染整治动态,充分反映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参与大气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责任追究。市场办成立大气污染治理暨“洗城净天”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动态,对工作力度不够大、整治效果不明显、推诿扯皮、工作懈怠的单位和个人,市场办将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对在市场办机关组织的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市场,由市场所所长做出书面检查;在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由区中心主要负责人在市场办党委会议上做出检查,并给予市场所长留岗查看一个月的处理,市场报进行通报批评;对两次在市政府或市场办机关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市场所所长给予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