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局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由一把手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协调联动,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上报、政务信息更新。为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机关各处室也分别确定了一名承办人,具体承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着力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严格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
二是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按时完成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向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等相关部门报送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三、突出重点,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
2016年,我局始终坚持把广大群众最关心的、最想了解的“热点”问题,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局务公开的重点。一年来,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公开财务预(决)算2条。依托保定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省科技厅保定专栏公开信息220余条次,印发《科技简报》142期,较往年公开信息量有大幅提升,公开信息涉及面更广。
1、主动公开信息。对于广大科技人员和企业普遍关心的《保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保定市科技金融合作资金及合作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定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保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建设的政策措施》、《保定市推进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及时予以公开,受到了科技人员和企业的好评。通过科技局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向政务信息查阅场所提供资料,向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务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资料,方便群众查阅。
2、依申请公开信息。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和了解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程序,有效防止了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推诿拖拉现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3、加强监督和考核。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科室和工作人员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事,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4、以公开促工作。通过对外公开,切实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深化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深了群众与部门的沟通,塑造了我局的良好形象。通过对内公开,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形成了风正劲足的工作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下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务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开设专栏、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