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环保局"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基本回故
1、环境保护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2、“十二五”期间应加强环保工作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
1、指导思想
2、编制原则
3、环境保护重点区域
4、“十二五”环境保护总目标
5、“十二五”环境保护具体目标
6、主要计划指标
三、主要任务
1、工业污染防治
2、城市环境保护
3、农村环境保护
4、生态环境保护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2、全面推广环境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3、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4、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
5、努力增加环境保护投入
6、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7、发展环保产业,满足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和装备需求
8、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9、积极开展国际环境合作
五、重点工程与投资
1、重点工程投资需求
2、投资来源分析
第一章:“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基本回顾
农安县“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在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在省市环保部门指导下,较好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
一、环境保护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1、重点区域保护
“十一五”期间,我县把一江、一河、一湖、二库、六镇作为我县环境保护重点区域。
一江、一河保护: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已正式投入运行,为伊通河、松花江水质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湖保护:“十一五”期间,我县顺利通过省级波罗湖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
二库保护:二家子水库已完成引水工程,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太平池水库由于长春污水厂投入运行,其入库水质明显好转。
六镇保护:在农安镇已初步建成省级工业集中区,并通过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审查,长春合隆经济开发区已初见规模,并通过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审查,同时规划建设了区域污水厂,两区在经济发展同时,环境得到良好保护。哈拉海镇、华家镇、烧锅镇、开安镇都已形成自已有一定规模工业小区,工业相对集中,为环境集中治理打下了一定基础。
2、主要规划指标基本实现
按“十一五”规划主要环境指标完成如下:
(1)SO2排放量为1860吨
(2)COD排放量4320吨
(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 (4)工业固废废物综合利用率95%。
(5)农安镇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6)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7)生态得到良好保护,伏龙泉镇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8)建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一项,畜禽粪便治理环保工程一项,为“十二五”全面推广打下基础。
3、自身环保基本建设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县自身环保基本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交通通信,办公自动化得到全面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环境监测队伍建设都达到了相应标准要求。大气、水质自动监管系统初步形成,环境监管能力得到了提高。
4、工业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十一五”期间,我县重点加强了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对全县范围内石油化工、啤酒、糠醛、屠宰等重点行业污水全面进行治理,规模以上医疗废水也全部达标排放。为松花江流域水质全面改善做出了贡献。
5、城市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十一五”期间,农安镇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城市功能逐渐得到显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集中供热、供气、供水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公园、绿地等生态建设显示出了良好效应。建成区范围内小锅炉正全面取缔,生活垃圾处理厂正在建设。为“十二五”环境全面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十二五”期间应加强环保工作
1、农业污染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化肥、农药大量使用,不仅粮食、食品安全造成隐患,同时给环境造成一定危害。化肥、农药使用面广,对生态危害极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合理施用、改善生态环境。
2、环保科技必须得到加强
环保技术落后,人才溃乏,已严重制约了我县环保事业发展。大量治理设施因无专业人员管理,达不到应有环境效果,一些新的环保技术、先进办法得不到推广,严重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使环境治理工作一度显现落后状态。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有效大提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环境问题集中表现出来,过去只是水、气、声、渣污染问题,现在光、电、磁、危废等问题已逐渐显现,而现在环境基础设施已无法跟上这些环境问题出现,必须切实加强环保自身基础建设,以适应日益突出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
4、环保投入应适当增加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对环保事业加大了投入,使一些遗留环境问题逐渐得到了解决,但资金的投入还是单一渠道,与日益突出环境问题还是不能适应的,“十二五”期间要改变这种单一由各级政府投入环保资金问题、多渠道投入,更多吸收民营资金投入环保建设,加快环境建设步伐。
第二章“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境保护服从服务经济发展,为我县建设“一城两柱”,打造“一线两区”,发展“五大经济”,实现“两个转变”保驾护航,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动能,加快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流域治理、生态恢复措施,建立建好一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态区,使我县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的发展。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区域环境合作,体现公众参与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编制原则
(1)坚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经济建设和重大经济决策前,科学分析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优先发展绿色工业和生态农业。
(3)坚持全社会参与,重视发挥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利用市场机制,合理分担环境义务;鼓励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
(4)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合理确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目标。
(5)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6)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为重点,既要满足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后代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
(7)坚持将人居生活环境保护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科学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8)坚持强化环境管理的原则。强化环境管理,加强法规建设和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保证和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9)坚持环境保护规划服从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注意环境规划与其他专业规划的相互衔接、补充和完善,充分发挥其在环境建设、环境管理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
(10)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3、环境保护重点区域
一河:伊通河
为保证全县“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将一江、一河、一湖、二库、六镇作为全县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
一江:松花江
一湖:波罗湖
二库:二家子水库、太平池水库
六镇:农安镇、合隆镇、哈拉海镇、华家镇、烧锅镇、开安镇。
4、“十二五”环境保护总目标
到2015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环保执法规范有力。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巩固省级生态示范县建设成果,努力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初步形成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5、“十二五”环境保护具体目标
(1)污染防治目标
到2015年,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尘(烟尘、粉尘)、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计划指标内;废水中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得到基本控制;危险废物得到初步处置,严格限制危险废物的无组织排放;主要城镇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环境质量目标
到2015年,松花江农安段水质有明显改善,达到功能区标准;伊通河水环境质量达到Ⅳ类标准;波罗湖及二家子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太平池水库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城镇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较好改善。
农安镇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农安镇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以植树造林及草原植被恢复为突破口,切实抓好三北农田防护林等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坚决制止毁林开荒、铲草皮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加大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四旁绿化、恢复林草植被的力度。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艺措施配套的综合方式,全面治理水土流失。
抓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着力实施基本农田建设、节水农业、草地建设、园地建设、农村能源环保建设等工程,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的发展。建立建好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加大波罗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波罗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6、主要计划指标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500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800吨;
——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000吨;
——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500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824吨;
——氨氮排放量控制在440吨;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58000吨。
(2)工业污染防治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
(3)城市环境保护指标
——农安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农安镇城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农安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农安镇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60%;
——城市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
——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全县国土面积的7%;
——森林覆盖率达到15%;
——水土流失治理率达50%。
(5)农村环境保护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秸秆禁烧区的秸秆禁烧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
率达到80%;
——农业灌溉用水基本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工业污染防治
坚持以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1)严格控制新污染
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和“验收关”,加强对建设项目从预审批、建设监理到验收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控制新建项目排污总量,并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2)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
对长春市石油化工厂、糠醛厂及各医疗单位等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工业污染源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动态管理。
(3)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严格按国家产业政策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坚决取缔、关闭、淘汰资源和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积极扶持、发展无污染、轻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对工业生产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工艺革新。
(4)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
石化行业:“十二五”期间,我县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优化石化工业结构,对现有石化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管理。到2012年末,完成炼油厂、新大石油工艺废气脱硫设施技改项目。通过全面整顿和改造建设,将我县石化行业建设成为规模型、效益型、安全型、环保型的石化企业。
医疗行业:农安镇内所有规模医院全部上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末,农安镇内所有规模医院污水全部达标排放。2015年前建成一处医疗废物处理场,届时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建材工业:围绕产品结构优化,以质量、节能、节土、保护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生产等落后工艺。禁止新建、扩建立窑生产线,鼓励发展新型建材。大力开发生产高标号和具有特殊用途的水泥新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
2、城市环境保护
(1)合理规划,完善城市功能
遵循生态规律,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治理城市水污染
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在农安镇建立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2015年末建成日回用3万吨的中水项目及相应的管网设施。
(3)治理城市空气污染
逐步扩大农安镇烟尘控制区面积。改良民用燃煤,积极推广应用型煤。全面开展集中供热。到2015年,淘汰集中供热管网控制范围内所有燃煤采暖锅炉。发展天然气工程,计划“十二五”期间在农安镇建成日供气2万立方米项目,城市气化率提高到60%。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使农安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十二五”期间,在农安镇内再建设三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到2015年,实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加强机动车排气检测及治理工作,防止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大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4)治理城市垃圾污染
计划“十二五”期间,在农安镇及其他五个重点建制镇各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处置场和配套储运设施。对城市垃圾进行无害化填埋和综合利用,开展生活垃圾造耕地的示范研究。在农安镇内重点街道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装置。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食品袋等。
(5)治理城市噪声污染
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在农安大路、兴华路、黄龙路、宝塔街等主要街路划定禁鸣路段,限制机动车鸣笛。对造成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超标的交通重负荷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对歌舞厅等群众反响强烈的生活噪声污染源进行集中综合整治。确保农安镇城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划定功能区标准。
3、农村环境保护
(1)保护农村饮用水源
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基本达到标准。
(2)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
结合建设绿色大区的战略构想,在全县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污染防治示范,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安全。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3)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
按照建设畜牧大县的发展思路,我县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畜牧业,必须同时推广畜禽养殖业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示范研究。鼓励建立集中的畜禽养殖基地和畜牧小区。
(4)积极发展生态经济
结合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控制农村生产和生活污染,鼓励发展低污少废的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推广秸秆气化、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秸秆氨化、青贮、微贮和其他综合利用措施。发展太阳能、沼气、节能灶(炕)等新能源和新型节能技术,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在全县开展秸秆氨化及青贮养畜示范项目和大力发展沼气池。到2015年,秸秆氨化、青贮养畜示范项目年处理秸秆50万吨,建四位一体种养温室5000个,推进立体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
(5)保护小城镇环境
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合理规划和布局乡镇企业,促进以农产品加工和资源开发为主的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引导从事原始粗放加工的乡镇工业向绿色产业转移,向小城镇集中转移,建设乡镇企业园区,以利污染的集中控制。加快对乡镇工业的技术改造,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主要公路沿线和旅游区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建成一个环境优美乡镇。
4、生态环境保护
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控制水土流失及土壤的沙化、碱化、盐渍化和草原退化。贯彻实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结合实施建设三北防护林工程、草原封育工程在全县开展生态建设工程。对波罗湖湿地进行重点保护。各重点建制镇要建成水源保护区,确保水库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安全。与建设生态旅游大县相结合,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及各类旅游景点水、大气、垃圾和噪声污染防治,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区等新建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原有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治理后不达标的应坚决关闭。
提高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保护珍稀、濒危生物资源,严厉打击收购、销售活动。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环保检验和监管,防止有害物质和有害物种入侵。
制定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治理规划。禁止在波罗湖沿岸建设有污染的项目,在波罗湖集水区内禁用含磷洗衣粉和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切实加强对波罗湖湿地保护与治理的领导,认真做好综合规划的实施和实施管理与监督工作,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波罗湖湿地保护和治理的情况,争取国家、国际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加强农安县生态示范县的建设。要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试点。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必须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广泛调动公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保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1、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实行联保共建
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规划列入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并纳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建立领导干部环境保护业绩考核奖惩制度,落实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任期内加强考核,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并将考核情况作为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各部门也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完成规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
2、全面推广环境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着力抓好全县大气环境、水环境容量测算。按照环境功能的要求编制达标规划。建立完善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各企业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上规定的种类、数量排放污染物。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可容纳的范围内,从而使区域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3、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健全全县环境监测网络。目前,仅有农安县环境监测站一家承担全县范围内的环境要素监测,监测覆盖率较低,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经济的发展速度。“十二五”期间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在松花江和伊通河上各建设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农安镇内全面实现大气自动连续采样监测。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和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实现远程监控。加大对环境监测与环境科研的投入。
加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化水平,建成农安县环保系统局域网,并与地区环保局联网,实现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提高环保系统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采取不同形式培训各级环境管理干部。加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加强环境统计工作,提高数据分析能力,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加强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增强现场执法能力和应急能力。到2015年,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专以上学历占70%,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执法装备达到相应标准)。
4、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
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抓好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凡涉及到生态方面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及重大经济决策均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和“环保一票否决权”,防止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落实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建立新建工业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执法监督。
5、努力增加环境保护投入
政府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逐步增加投入,强化监管,发挥环保投入主体的作用。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机制,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完善收费机制,全面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提高排污费资金使用效率。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事业要逐步向产业化转轨,实行垃圾、污水处理产业化,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步伐。
6、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加强环保科技成果尤其是清洁生产和先进治污技术的引进、消化、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污染全过程控制的研究,为我县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研究,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开展全县环境质量普查工作。加强对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和食品环境安全等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探讨建立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保护补偿机制”、“生态脆弱保护机制”。
7、发展环保产业,满足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和装备需求
建立市场化的科技体制,扶持民营和股份制环保产业经济实体,引导和鼓励环保科研、产业一体化,拓宽研发资金渠道,开发切合实际的高科技含量的环保产品,满足环保市场需求。按照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鼓励部分工业企业进入环保相关产业,使环保相关产业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环保相关产业的科技含量。在环保相关产业的发展中,要注重和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防止低水平、低科技含量的环保相关产业的重复建设和发展。增加投入,规范和完善环保相关产业的发展政策和标准,使环保相关产业向成套化、系列化和标准化发展。
8、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公众环境、资源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环境、资源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的环境、资源意识和法制观念。环境宣传教育要向农村扩展,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环保行动和环保监督,开展社区环保活动,倡导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活跃中小学校环保教育,推进绿色学校建设。
9、积极开展国际环境合作
围绕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五章 重点工程与投资
“十二五”期间,根据计划项目,要达到预期环保目标,环保投入约需人民币3.74亿元。
1、重点工程投资需求
(1)炼油厂脱硫技术改造投资
“十二五”期间,要对原炼油厂、新大石油工艺废气进行脱硫技术改造。要完成这一技术改造,约需人民币2000万元。
(2)新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
“十二五”期间,全县对重点污染源排放的污水进行治理,约需人民币1000万元。对农安镇内现有锅炉及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约需人民币800万元。
(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投资
“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合隆经济开发区建成一个污水处理厂,规模3万吨/日,约需人民币5000万元。烧锅、开安、华家、哈拉海、伏龙泉各建一个污水处理站,约需人民币10000万元
(4)煤气化投资
“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农安镇内建设日供1万立方米天然气工程,约需人民币15000万元。
(5)集中供热投资
“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农安镇内再建设1座集中供热站及其配套设施。约需人民币5000万元。
(6)秸秆气化站建设投资
“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全县建设200户型的秸秆气化站100个,约需人民币4000万元。
(7)城市垃圾处理投资
“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全县六个重点镇各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厂,总规模1000吨/日,约需人民币10000万元。
(8)沼气池建设投资
“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户用型沼气池1000个,约需人民币200万元。
(9)生态建设投资
“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完成5个生态建设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全县新建县级自然保护区4个,约需人民币500万元;对波罗湖湿地保护约需人民币5000万元;对全县境内初步进行生态恢复,约需人民币2000万元。
(10)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投资
“十二五”期间,根据计划项目,全县环保自身能力建设要达到办公自动化、交通现代化。约需人民币1000万元。
(11)环保科研
“十二五”期间,环保科研示范等其他环保投资约需人民币100万元。
2、投资来源分析
目前,环保投入资金来源不畅,环保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差,因此要进一步拓宽环保投入资金渠道,改革环保补助资金使用办法,多方筹集环保资金,逐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1)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建设等投资拟争取国家立项,通过国债、银行贷款、国际合作等途径解决。
(2)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投资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纳入财政预算。
(3)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按照“污染者负担”的原则,由企业自身负责解决。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所需环保投资,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资计划中打足环保投资。
(4)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动员和吸纳社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