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海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略)
1 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保定海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海关人员财产安全和办公执法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组织指挥机制
2.1 应急指挥组
2.1.1 应急指挥组构成
保定海关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保定海关应急指挥组主要构成如下:
组长:关伟仁 关长
副组长:杨杰副关长 王蕾副关长
成员:尹培忠、靳军、张立波、赵如王、李运昌、杨永欣、韩凯、王英峰、王可汉。
应急指挥组下设办公室,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与应急工作需要,由办公室或相应的业务主管科室承担。
2.1.2 应急指挥组职责
应急指挥组负责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确定突发事件处置的各项重大决策;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制定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的措施与应对方案;调整、终止应急响应和处置行动;发布相关信息、新闻、公告,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应急工作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应急指挥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组的日常运转、值班、应急处置工作;
(2)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处置突发事件的决定和指示;
(3)负责信息汇总、文件材料汇总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4)对各项处置突发事件行动措施进行评估,为指挥部提供应急处置决策依据,起草并发布指挥调度命令;
(5)检查督促各科室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措施的落实。
2.2 日常值守机构
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值守工作,主要职责为:
(1)安排好日常及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认真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手机务必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强化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24小时值班和严格岗位责任制度。
(2)认真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上报工作,确保通信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内容准确。
3 预警机制
获取预警信息后,应急指挥组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并对预警信息开展风险分析与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报告原则
(1)“即现即报”原则: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发生,须立即向上级海关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2)“核实准确”原则: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重点要素要准确,不得主观臆断。
(3)“双线同步”原则:在按规定向上一级海关单位报告的同时,可视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影响范围,通报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
(4)“追踪反馈”原则:应将突发事件的原因、变化动态、应急措施、处置结果等情况随时向上级海关报告。
4.1.2 报告程序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如下: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本关领导、上一级海关值班室和海关总署总值班室。在2小时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海关主管部门及海关总署总值班室。正常情况下,突发事件报告须经事发地海关单位领导审批;关领导来不及书面审批的重大紧急情况,应由关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口头批准,值班人员直接上报。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期间,主要通过电话报告,上班后补报书面材料。
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如下: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本关领导。在2小时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海关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突发事件报告须经事发地海关单位领导审批;关领导来不及书面审批的重大紧急情况,应由关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口头批准,值班人员直接上报。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期间,主要通过电话报告,上班后补报书面材料。
4.1.3 报告要求
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后报送。但时间紧急、性质严重的,可边报告、边核实。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核实不清楚时,可以先报告,并注明“正在核实中”,同时专人跟踪核实,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4.1.3.1 文字报告
要采用固定报送载体,要有领导签发,注明承办人全名和…,标明密级、缓急程度、发送时间和收(发)文编号。内容要条理清楚、语句简洁、重点突出,主要包括:
(1)突发事件详细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事件等级、过程、状况、原因、影响等;
(2)事发地海关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3)应急资源(应急队伍、应急专家、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需求;
(4)事态发展预测和下一步行动计划以及处置建议等。
4.1.3.2 电话报告
(1)电话报告的“六个要素”: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事由、现状、影响、采取的措施。其中,时间报告要精确到分,地点要明确具体现场。
(2)值班人员必须填写完整的电话报告记录。记录中必须记载:本方和对方承办人全名;本方和对方承办事项时间;对方部门和…。
4.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组在向上级海关单位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或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4.3 应急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组可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为:
(1)组织、指导和协调维护事发现场的工作秩序;
(2)必要时,组织海关人员、家属疏散,安排设备物资转移;
(3)依据应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需要,准备、派发相应物资、设备、装备;
(4)追踪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结果,做好记录和信息上报工作;
(5)保护突发事件现场武器弹药、机密文件或物品,以及重要物资的安全,收集并保护引起突发事件的相关证据、资料。
4.4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取得预期处置结果时,或者相关威胁和危害消除后,可终止应急处置工作,但同时应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
4.5 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相应援助。
(2)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10日内,应急指挥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并上报上级海关主管部门。
(3)应急指挥组需将突发事件处置的全部记录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向上一级海关主管部门报备。
(4)应急指挥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及时完善有关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的预案及措施。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建立应急演练制度,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5.2 宣传和培训
办公室负责广泛宣传应急法规制度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关员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人事政工科负责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通过编发培训材料、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人员和组织开展应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