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方案】保定市国资委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阅读数:1071 文章字数:1793


保定市国资委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委的火灾事故,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和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处置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委机关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火灾事故和现实威胁时。主要包括:

(一)档案室火灾;

(二)各办公室火灾;

(三)机房火灾;

(四)库房火灾。

二、领导机构

委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值班机构设在委办公室,申俊岭兼任办公室主任。

长:韩尹清 主任

副组长:苏利杰 副主任

吴中秋 副主任

申俊岭 副主任

翟彦君 副主任

许胜尧 副主任

程现庄 副主任

高保忠 副书记

黄耀亮 副调研员

冉春梅 副调研员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

三、任务分工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全委分五个工作组参与现场处置。

(一)现场封控组

长:翟彦君

员:于德力、赵钢、杨丽、霍建永、蒲少青

务:组织现场封控,设置警戒线,维护秩序,控制周边区域。

(二)人员疏散组

长:苏利杰

员:韩红旗、李 超、刘景利、管和平

务:组织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进行有序疏散。

(三)紧急消防组

长:吴中秋

员:刘京海、倪志国、苏荣亮、文军

务:配合保卫处人员对事发现场进行处置,组织实施对伤员进行先期救护,尽可能对受灾资产进行抢救,对火灾进行初步控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根据对现场掌握的情况,为现场领导小组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四)情报信息宣传组

长:高保忠

员:刘亚薇、廖燕滨、吕学斌、任显胜

务:利用各种手段及时搜集与事件有关的情报信息,协助政府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同时,担负宣传报道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向委领导小组和市总指挥部通报信息、提出对外宣传报道意见。

(五)综合保障组

长:申俊岭

员:王乐民、何建凯、李文杰、张英海

务:负责车辆、消防器材、物质保障和调度;到事发现场后,与事发地附近处室有关人员密切协调,保障现场通信畅通。

各任务小组由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处置小组事件发生后,各任务小组要按照委领导小组的命令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同时,做好战前动员,明确任务,强调纪律,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并按领导小组的要求,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四、处置响应及措施

(一)逐级报告,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

火灾事故发生后,委火灾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掌握的情况及时通报委火灾处置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经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后,立即向市保卫部门和应急办报告,同时通知各任务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集结,在第一时间开赴现场,明确任务,进行处置,并及时将现场动态报告市保卫部门和应急办。

(二)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情况处置工作

按照委领导小组的命令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各任务小组根据职责任务与事发地附近相关人员密切配合,迅速展开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现场封控组立即对现场实施封控,维护秩序,控制周边地区;人员疏散组立即疏散围观的人员,引导人员远离危险地带,避免造成新的损失;紧急消防组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并协调实施灭火,控制事态扩大。

(三)认真做好救援的后勤物质保障工作

综合保障组要协调事发处室,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协调有关部门保证所需各种救援设备、工具及时到位,保证好参战人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

(四)积极做好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情报信息宣传组要在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根据需要可通过新闻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同时,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宣传报道事实真相,尽快消除公众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政府机关内外舆论,恢复正常的办公秩序。所有对外宣传稿件必须经委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努力做好善后工作

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委领导小组发出终止处置号令。指挥委各任务小组安全撤离,同时通知机关人员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尽可能减少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日常防范工作

委领导小组要按照职责范围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机关消防意识,加强消防知识教育,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为处置火灾事故提供可靠的保障。各任务小组成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在位,随叫随到,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迅速联得上、拉得出、用得上。集结地点设在1号地点:委二楼会议室;2号地点:档案室;3号地点:一楼产权处库房。

2015121

本文注册登录后可收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