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旅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市旅游市场,切实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围绕构建“大庐山、环庐山、泛庐山”旅游经济圈,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龙头、全国示范、世界知名”的山水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旅游度假胜地。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精致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解决我市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层次问题,形成由“重点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推动从行业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型。规范提升旅游市场秩序,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安全、便捷、高效的旅游环境,逐步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全市一盘棋,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做到专项整治与整改落实相结合,上下联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巡查检查。旅游、物价、市场和质量监管监管、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旅游市场巡查。建立由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牵头,旅游、物价及有关乡镇参与旅游巡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每半年开展不定期巡查。在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全面检查,在重要景区景点设立咨询服务投诉中心,第一时间处理各类涉旅投诉。
(二)从严从重打击。按照“依法依规、从重从快”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打低价游产品、严管购物场所,严厉打击“黑社、黑导、黑车”等非法行为,对未明码标价、强制交易、诱导消费、欺诈等行为严管重罚,一经查实,依法取缔,并将违法经营者列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运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治理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营造依法治旅的浓厚氛围。要在东林古镇、三叠泉景区、大口景区景点入口处,设立大型户外宣传栏,宣传旅游信息,提示理性消费。在醒目位置公布旅游、物价、市场和质量监管等单位投诉电话。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理舆情信息。对典型案例要在电视、网站等媒体上进行曝光。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传播正能量,树立好庐山旅游形象。
五、落实责任
(一)落实涉旅企业、景区景点主体责任。景区开办者加强对景区内的经营者教育和管理,开展诚信经营教育,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和退出机制。景区内的经营者实行诚信经营承诺公示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要公布市场监管、物价、旅游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大型购物点在经营场所中设立全程监控,要求图像和声音完好,以便更好的还原事实真相。建立景区购物备案制度,对重点行业做好销售台账登记,以便更好的及时处理消费投诉。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制度,所销售产品应具有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统一使用物价局印发或核准的标价签,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二)强化涉旅企业、景区景点所在乡镇属地责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在每个景区组建立由社区、村委会等人员组成的义务监督员和信息员,对重点景区场所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是否存在“黑导”等违法经营现象开展不定期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为相关部门打击违法行为提供线索。各地要加强对本辖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本地区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三)明确涉旅部门监管责任。市场和质量监管、物价、旅游、安监、消防、公安等涉旅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严格履职。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无照开展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途经地和景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许可,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物价部门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问题。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作用,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等;旅游部门要加大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主动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黑网”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投诉及案件进行转办等。
市场和质量监管、物价、旅游等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明确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就地解决消费投诉。对在景区、园区、主要购物场所等地申请办理珠宝玉石、乳胶产品、保健品、中草药等旅游相关产品销售营业执照的,采取并联审批制度,须经物价、旅游、消防等部门及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庐山市旅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旅游的副市长任组长,旅游、市场和质量监管、物价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旅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并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旅游市场规范提升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要明确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落到实处。
(二)加强履职担当。各地、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落实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并对照需要整治的问题,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在检查办案过程中送人情、打招呼等。市旅游市场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诿、互相扯皮、旅游市场集中综合整治工作不积极,本地或本行业存在的问题突出、查处不力的乡镇和单位,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对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扬。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地、各单位要主动邀请媒体参与,采取巡查、抽查、暗访、驻点等多种形式,深入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场所、旅行社、旅游交通运输企业、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场所等旅游市场一线,大密度地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集中综合整治期间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涉旅投诉要严格追责、一查到底、顶格处理,对涉及触犯刑律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要积极发动全社会参与,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不断提升我市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