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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田东县林业局2016年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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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田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发[2016]186号的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准确掌握我县林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情况,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消除或控制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减低突发事件的发生和损失。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特成立田东县林业系统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陆万富

副组长:黄适昆  谭耀勋   林福柏  韦东胜

成员为:各股、室、站、办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办公室主

任由黄适昆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协调和督查。负责辖区内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排查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能源站、林政股、森防站、防火办、木检站是此次排查、评估和整治危险源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把关、送审和对外报送;重大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大院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筹措等。

(二)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维稳工作。

(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防范的措施和对策。

(四)县直国有林场及各木材加工企业:负责制定本场区域内防范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的措施和对策,对营林造林、伐区作业、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落实本场及木材加工厂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筹措等。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825日至828日,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展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分别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危险源按有关要求进行排查和整改,要认真填写《田东县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二)督查阶段829日至95日,各部门在自查阶段排查和整改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深度排查,加强整改,确保风险隐患不反弹,不复发。

(三)总结上报阶段96日前,各部门进行认真总结,填写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报送局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排查。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排查工作,认真制定排查措施,组织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危险源排查管理工作,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以此次排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危险源排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危险源的日常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各行业的危险源隐患监测网络,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源要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危险源要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危险源的要及时核销,要根据存在危险源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借助排查,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普及居民防灾减灾常识,提高公众的危险源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部门危险源集中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排查不彻底风险隐患漏查引发突发事件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或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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