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江苏靖江“4.22”等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16〕4 号)、《百色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百安委办发[2016]80号)和《田东县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东安委办发[2016]190号)的统一部署,决定在我县粮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粮食系统危险化学品领域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消除事故隐患,提高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相关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祥周储备粮管理公司。
三、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确认件,是否将有限期内的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确认件等相关资料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2.涉及到的危险工艺以及涉及高风险或较高风险项目(装置)的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安装并使用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变更管理、安全作业管理、培训与教育、应急救援、事故管理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生产、储存装置之间及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内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存在未按有关规定制定或严格遵照工作程序从事开停车、动火、登高、进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
6.是否存在对需法定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管道容器、仪器仪表、各类动态报警系统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检验,并确保处于适用状态;是否在易燃易爆场所(区域),使(采)用非防爆设备设施或电器。
7.是否按有关标准辨识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有无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是否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签或安全周知卡;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于专用仓库并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是否进行核查登记;剧毒化学品是否严格落实流向管理要求。
9.是否针对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援演练。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安全整治排查组,负责组织开展实施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农定善(县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韦桂标(县粮食局副局长)
莫少宁(县粮食局副局长)
陆德准(县粮食纪检组长)
组 员:黄 健(县粮食局综合股股长)
潘素珍(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股长)
黄大才(县粮食局主任科员)
李如锡(县粮食局储运员)
梁智学(县储备粮管理公司经理)
蒙瑞敏(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莫少宁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县粮食局综合股、监督检查股及储备粮管理公司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全面部署(7月11日前)
局属各企业要根据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要保证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7月12日至9月30日)
深入动员、层层落实,督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实现对整治范围内企业单位的全覆盖,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升(10月1日至10月30日)
六、相关要求
企业要严格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落实整改,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对重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比较突出的问题逐一复查。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于10月13日前将总结书面报送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