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慧电力助推修水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活动方案
为策应我县“智慧修水”建设,深化智能电表应用水平,拓展用电客户缴纳电费服务渠道,畅通优质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促进修水县经济社会和电力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契合民生需要,提高市民智能用电水平和用电信息化服务水平,保障用电客户明明白白消费,提升城市品牌形象,在智能电表推广使用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并优化电费缴纳方式、缴费渠道、用电信息获取途径等服务模式,使市民用电和生活更加方便、快捷。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推动,供电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
(一)在我县境内实现智能电表覆盖并远程自动抄表的基础上,推行充值购电制,即“先交费、后用电”,以防范电费回收风险,防止因客户经营不善、关停限产等造成的收费难、呆死帐,保障电力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拓宽客户缴费渠道,最大程度地方便客户缴费,由最原始的供电营业厅柜台、银行代扣等缴费方式,逐步增加微信、掌上电力APP、电E宝、支付宝、和我信、网上银行代收、E支付等方式,提升客户用电优质服务的满意度。
(三)通过下载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软件,方便客户用电信息查询,搭建客户便利用电的信息平台,实现明明白白用电消费,构建和谐的供用电关系。
(四)通过新上GIS信息系统,建立用电客户现场信息采集“一户一档”,实现GPS全球定位,逐步实现配电网络智能化和现场信息更新实时化。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7月)。 在各乡镇引导下,县供电公司负责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平台、供电营业厅、电费代收点等渠道,开展充值购电制、多种缴费渠道的宣传解释工作,对重点区域和客户实行上门宣传。各乡镇、各村(居)以及村民小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配合县供电公司相应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宣传到位、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2018年10月)。
1.县供电公司通过逐户收集、核对、更新客户在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推广订阅电费短信服务,做到电话准确一户即推广订阅一户。
2.县供电公司通过供电营业窗口、上门等方式,宣传并指导客户掌上电力APP的下载与应用、日常电量与电价电费等信息的查询操作。
3.县供电公司通过宣传和引导,对业扩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客户开展充值购电结算方式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实施推广充值购电结算方式;通过对存量客户逐户上门宣传、讲解,开展充值购电结算方式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工作,实施推广充值购电结算方式。
4.县供电公司逐户完成用电客户GIS全球定位和现场信息采集建模工作。要求对每一基电杆,每一台变压器,每一个新装、变更、异动用电客户进行准确定位和现场用电信息、数据采录工作。
(三)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2018年11月—12月)。
1.完成对遗漏用电客户的充值购电结算方式推广实施。
2.完成对遗漏用电客户或新增用电户在GIS系统的用电信息采集补录。
3.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逐步解决客户侧的用电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
4.认真总结活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供电公司要切实履行好牵头组织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个层面开展好宣传、讲解、引导工作,确保广大用电客户的知情权,提升客户对充值购电业务和多种缴费方式的知晓度、认可度。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督促各村(居)、村民小组安排相应人员协同开展宣传、引导、讲解、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沟通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与县供电公司的信息反馈和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做好重点片区和重点客户的宣讲、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广大用电户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