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方案】修水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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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2015年以来,我县按照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推进“三单一网”改革,梳理公布了全县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录入省政务服务网修水县分厅,逐步推行便民服务网上办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办证多、办事难、办事程序繁杂”的现象依然存在,提供网上办理和查询的公共服务还不够多,影响了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86号、赣府厅发〔201615号文件精神,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615),切实解决在公共服务中困扰基层群众的问题,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和省、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群众需求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服务。

二、工作原则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三、主要任务

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共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公路、公交、场馆设施、通讯卫星、有线电视网络、电话网、宽带网、邮电、气象、地震预报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经济公共服务,消防、急救等公共安全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已列入县级行政许可目录内的事项,业务指导、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不具备申请、办理、出具相关办理结果的事项以及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考核处罚、教育培训等内部事项不列入清理范围。

()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

1.进一步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在2015年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事项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事项内容,按照“16+X”主题进行分类,“16”指创业创新、婚育收养、就医保健、教育培训、就业执业、中介服务、证件办理、社保救助、房屋租售、公共安全、交通旅游、纳税缴费、气象环保、司法公证、场馆设施、三农服务等主题,“X”指除以上主题外的其他公共服务主题,并按照办事指南、单位名录、场馆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常见问题、服务链接、普通信息等进行归类,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2)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核汇总。(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8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2.列明“办事指南类”等服务事项信息要素。各单位对办事指南类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流程图)、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事项信息要素,并细化到每个环节,编制《“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见附件31),单位名录、场馆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常见问题、服务链接、普通信息等七类公共服务事项根据对应表格样式编制要素表格(见附件32-8),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核汇总。(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8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3.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梳理编制好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要通过县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以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公示)

()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和流程。

4.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对公共服务办理流程中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予以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各单位填写《公共服务事项需提交证明精简情况表》(见附件41),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核汇总(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8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5.精简办事材料和手续。认真梳理办事所需材料和手续,对影响办事效率的复杂材料和繁琐手续一律予以简化。办事单位可通过与其他单位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各单位填写《公共服务事项需提交办事材料精简情况表》(见附件42),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核汇总。(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8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6.制作办事流程图。将办事指南类公共服务事项的每个办理环节需提交的材料、办理单位、时限要求等内容一一列明,并以流程图形式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平台公布,方便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间:8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7.探索先办理后核查的“告知承诺制”工作模式。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探索先办理后核查的工作模式。具体可先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单位先予以办理,然后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列出可以改革创新的事项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间:8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推进服务方式创新。

8.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功能。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功能转型升级,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探索将单位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

9.发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代办点作用。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与城乡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健全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建立村(社区)为群众代办服务事项的长效机制,推行公共服务免费代办。(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

10.提供多样化服务。积极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自助服务、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方式,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公共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11.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按照“互联网+公共服务”新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社会公共数据资源,共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数据平台和惠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含条管、块管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行全县电子证照库系统和全县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设,原则上政府审批发放的有关证件、批文一律纳入全县电子证照库,依托江西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并按“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的原则,开放共享,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

12.推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抓好政务服务网与单位自有业务系统对接,打通数据接口,促进公共服务事项互相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单位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

13.鼓励推行惠民“一卡通”。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有关信息资源整合的要求,支持人社、财政、卫生、民政等政府部门对老百姓的各项补助、交缴规费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卡,实现“一卡多用”,减少资金投入,促进信息资源整合,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

()推进网上办理和咨询服务。

14.积极推进网上办事。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网和全县网上审批系统功能,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积极推广运用政务服务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引导群众网上申报,办事单位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

15.提供网上查询和咨询服务。凡在江西政务服务网修水分厅上办理的事项,都要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130日前完成)

四、工作步骤

县直有关单位简化优化公共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分三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清阶段(2016715日至810)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及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所需证明、信息共享需求、可实现网上办事和咨询的事项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提出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的意见和先办理后核查的事项,填写《县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附件2)、《“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等要素表格(附件31-8)、《公共服务事项需提交证明精简情况表》(附件41)和《公共服务事项需提交办事材料精简情况表》(附件42),形成本部门的自查报告。以上材料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稿一并于2016810日前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傅亮,电话:0792-7230540,电子邮箱:xsxzfwzx@163.com)。各单位下属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修水润泉供水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由县城乡建设局统一汇总报送。各牵头单位根据任务分工负责业务指导、疑问解答和工作协调。

()审核论证阶段(2016811日至1110)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县直有关单位报送的《县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进行逐项审查核实、研究论证。在审核过程中,广泛征求县直各单位、乡镇政府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所需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时限要求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县直各单位必须按照审查结果,在江西省统一事项梳理平台(互联网登录地址:117.75.198.64:8082,政务外网登录地址:10.1.10.21:8082)中对事项作出相应调整。审核调整完成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公开发布阶段(20161111日至1130)《县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江西政务服务网修水分厅、县直各单位网站及行政服务大厅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五、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县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推进。要针对群众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同步向社会公开,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理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总负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日常工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的方式进行,确保工作按进度完成。各单位于71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傅亮,电话:0792-7230540,电子邮箱:xsxzfwzx@163.com)

()搞好协同配合。各部门和单位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相互协同,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强化效能监督。各单位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积极运用统一的电子监察平台,加强网上监督。发挥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评价等功能,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评价器,办事群众可以现场评价。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联合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促进服务效能提升。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严格督查问责。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中的投诉举报,同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到位。

各单位对本单位、本领域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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