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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县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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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当前,我县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期,部分乡镇违法野外用火依然有禁不止,山火频发,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生态安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从315日开始,到515日结束。

二、范围

全县18个有防火任务的乡镇,各山区村,旅游景区,大茂山林场。

三、打击目标

1、生产性火源。主要包括:未经批准随意烧地边、烧秸秆、烧荒、爆破施工等。

2、非生产性火源。主要包括: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智障人员和小孩玩火等。

3、故意纵火行为,主要是部分放羊户和有偏激行为的人员。

四、工作原则

坚持十六个字原则,即:见灰就查、吸烟就罚、现行就抓、宁拘不罚。见灰就查,就是发现有野外用火的痕迹,就要认真调查,进行处理;吸烟就罚,在封山防火区域内凡发现野外随意吸烟者,就要进行处罚;现行就抓,对违法野外用火者抓住现行,按照违反政府戒严令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拘留;宁拘不罚,就是坚持从严打击,从重处罚,该拘必拘。目的是依法治火,震慑违法用火行为。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打击违法野外用火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马志会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张建岭、林业局局长耿坤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耿坤杰同志兼任,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张恩乐和森林公安局局长陈晓龙为副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制定打击工作方案,细化和量化任务目标,明确打击重点,提高打击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文广新局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优势进行宣传,各乡镇要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各村也要召开两委会议进行专门安排部署,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条幅、宣传栏、标语等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各村要做好早晚一天两广播。要通过广泛宣传,使打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组织打击力量,形成打击合力。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村要做到守土有责、坚守岗位,确保自己辖区不发生违法野外用火;林区村村都要成立野外火源管理队,依据村规民约对违法野外用火者给予制止;每个乡镇都要成立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巡逻队,尤其是保阜、京昆高速沿途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巡逻,对发现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县林业局整合防火、公安、综合执法、林业工作站等执法力量,组成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宣传执法队,打现行、抓典型,形成县、乡、村共同打击的高压态势。

(四)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媒介,加强对野外用火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宣传的同时,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准确反复播放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典型案例,增加曝光频率,在社会上形成对违法野外用火强大的打击声势,警示教育群众。同时,加大对乡村野外用火曝光力度,对因打击力量不到位、造成违法野外用火频发的乡镇,将予以全县通报,并责令向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如果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加大火灾案件侦破力度。县森林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在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要立即出动,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力争快侦快破,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从快从重处理。各乡镇也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充分利用现场照相等手段锁定证据,为破案提供线索。

(六)强化信息反馈。各乡镇打击行动的典型案例、重大行动等信息要注意及时上报。320日前将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宣传发动情况上报县林业局。此次专项行动战果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下午上报《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打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对此次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于531日前报县林业局。

传真:564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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