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
(略)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危害松属植物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该病号称“松树癌症”,传播蔓延快,治理难度大,致病力强,寄主死亡速度快,松树染病后40多天即可死亡,松林从发病到毁灭只需3至5年,对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随着我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林木及其产品的调运日趋频繁,松材线虫病侵入的风险很大。为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的传入及确保疫情发生后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我县林业建设成果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原则。宣传普及识别和防治松材线虫病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疫点,并采取有效的扑灭措施,迅速消灭疫点,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1.2.2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原则。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1.2.3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快速的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扑灭”的要求,一旦出现疫点,快速反应,及时准确的处理。
1.2.4 坚持依法防治,职责明确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扑灭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1.2.5 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进步,可持续控灾的原则。借鉴和引进各地的先进经验和行之有效的防治技术,大力开展无公害防治。
1.3 编制依据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通知,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望都县预防和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应急防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2.1 应急指挥系统
2.1.1 望都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财政、住建、电力、电信、农业、交通、水利、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统一指挥全县的防治工作。
2.1.2 松材线虫病防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指示和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承办处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调查、监测,森林植物的产地和调运检疫、疫情确认、疫源追踪和防控工作,提出对松材线虫病的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络与沟通,交流有关信息;对疫情发生区的组织机构、防控经费、技术人员和工作措施进行督导和检查;监督指导疫情防控区、监控区及受威胁地区的林木及林产品的销售和调运;负责组建防控松材线虫病专业队伍;负责指导乡、镇完成当地的应急预案,统筹协调防控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乡镇政府、林场、苗圃及林业工作站。在县防治指挥部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苗圃和林业工作站站长任副组长,苗圃和林业工作站技术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小组,负责辖区内的监测、检查、防治及宣传等工作。
2.2 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
2.2.1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电信、电力部门。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园林树木、储存场所的松材线虫病进行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提出对松材线虫病的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2.2.2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应急防治资金预算进行审核,落实应负担的应急防治资金。
2.2.3 交通、水利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树木的监测、防治工作。
三、组建专业队伍
3.1 各乡镇组建监测普查队伍
由县森防站负责普查人员的培训,普查技术指导,带领普查队伍开展日常的普查工作。
3.2 组建防治专业队
各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域成立专业除治队伍,负责本区域防治工作。县组建专门的除治队伍或采取工程承包的方式依靠社会力量完成除治工作。县森防站负责专业队伍培训,对除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四、防治松材线虫病制度
4.1 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制度
各级政府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4.2 联防协作制度
各单位之间、防控区和监控区之间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时间防治、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控协作机制。
4.3 疫情报告制度
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后,要按照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和《河北省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4.4 防控工作报告制度
在松材线虫病发生期,对疫情监测、防治进度等,实行日报告制度,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字随时报告。
4.5 方案、设计报批制度
望都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由望都县林业局报市林业局批复实施。各乡镇(办)制定的防治作业设计,由县林业局批复后实施。
4.6 限期防治通知书制度
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推行“限期防治通知书制度”。
4.7 检查、奖惩、通报制度
实行以奖代补,完善承包防治方法,建立检查和奖惩通报制度。
五、运行机制
5.1 监测预警
5.1.1 林区踏查监测。县防治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每年的春季(4—5月)和秋季(9—10月)对所辖区域的松林进行一次踏查,若发现病死松树,及时做好取样、分离、鉴定工作。
5.1.2 天牛引诱剂监测。于松褐天牛羽化期(5—6月)设置诱捕器,每县设置2—3组,每组5套。将诱捕的松褐天牛活体进行分离鉴定。
5.1.3 定期疫情普查。每年9—10月份,对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场所、木材集散地、机电产品存放集中场所、引种南方针叶树苗木的繁育基地、旅游景区全面检疫普查,发现病死树,要进行进一步的病死因检测鉴定,排查松材线虫病。
5.2 疫情确认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材线虫病的疫情或疑似疫情后,应及时向当地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或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必须立即派出检疫技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检疫,得出初步检疫结果并按《疫情报告制度》上报。
六、应急响应
确认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后,由县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批准后,启动县应急预案,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县指挥部应根据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指导县级应急组织机构开展检疫封锁、救灾灭疫等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工作组要在最快的时间内到达事件发生地现场,同县级专家组一起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技术规程》。有关乡镇部门应急组织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后,应重点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1 检疫封锁
开展严格的检疫检查工作,禁止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各种制品外运;对过境停留和调入的上述货物、包装材料、运载工具等实施严格的消毒和除害处理。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货物要及时进行处理或就地销毁。
6.2 疫木处理和疫情控制
6.2.1 疫木处理: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和预备队紧急扑灭,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加灭疫,专防和群防相结合,对感病树木采取科学防治措施,控制疫情。
6.2.2 加强疫情监测,采取地面调查、松褐天牛诱测等方法进行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扑灭。
6.2.3 协调联动,搞好松材线虫病的跨区域联防联治。
七、应急结束
松材线虫病疫情通过各种措施(尤其是生物措施),降到社会经济危害允许水平之下,或扑灭后,经县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报县指挥部批准后结束应急。
八、灾后评估
应急结束后,专家组要对预案实施情况及疫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松材线虫病发生、扩散、蔓延的原因和总结预案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评估报告要报县人民政府。
九、 应急保障措施
9.1 财力支持
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9.2 物资保障
县办公室负责编制物资储备明细表,并根据疫情测算不同物资储备的需求量及其配比。所有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县林业局分管森防工作的副局长具有审批权;县森防站站长负责物资的保管和发放。
9.3 人力资源保障
每年3月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望都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和松褐天牛的识别、被害寄主植物早期症状的识别、疫情监测、小疫点的根除方法、药剂、药械的正常使用,天敌释放技术、防治技术以及疫区的划分方法,隔离带的建立等。县指挥部负责对防治专业队、林场、苗圃和林业工作站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同上。
9.4 科学技术研究保障
按照边研究边推广边应用的原则,积极研究引进先进的防治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步伐。
9.5 宣传工作
县指挥部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同时采用办班培训、科技下乡、发送技术资料、宣传画等形式,加大防治技术知识、检疫技术法规及相关政策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认知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联防联治和群防群治的开展。
十、奖惩措施
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或者玩忽职守,造成虫害扩散或者传入传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1.1 各乡镇(办)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预案。
11.2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