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国税人字〔2009〕53号)精神,结合顺平县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
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从整体上优化税务机构设置,促进税务机关职能向服务型转变,促进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促进管理机制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专业精细转变,建设符合我国国情、体现国际先进管理理念的税务组织机构。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二是坚持促进职能的有机统一,实行机构的综合设置、探索专业化设置;三是坚持机构数量相对稳定,重点通过结构调整来优化组织架构;四是坚持机关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从整体上理顺职责关系;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设置机构。
二、职责调整及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逐步取消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将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给财政部门。
3.加快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4.加快实施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
5.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6.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二)主要职责
顺平县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区…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2.垂直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3.承办保定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县局设8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4个派出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县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级别为正股级。
1.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局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管理工作;负责各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关联交易税务管理、反避税实施、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统计)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欠税公告、办税公开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负责税务登记证件和普通发票的印制计划、调拨、出入库及库存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直属机构
县局设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派出机构
县局设4个派出机构税务分局,分别为:城区税务分局、白云税务分局、腰山税务分局、火车站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
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涉税事项的实地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散税收的征收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
县局设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类设备实物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