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开展“清死角 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死角,加大治理违法 违规行为的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省、市食安办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认真开展“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自2015年11月12日起用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深入排查,彻底摸清未获得许可证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底数,对存在问题逐一依法依规处置。同时,对监管职责不清的,逐一明确划分监管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打一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歼灭战”,建立起全面监管的“基本账”。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摸底,不留死角。对辖区内未获得许可证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餐桌、食品摊贩等“五小”食品业态)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一造册登记,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不留死角。
(二)分类施治,措施到位。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该整改规范的要整改规范,该关门取缔的要关门取缔,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送,对那些严重违法违规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要予以严惩重处。
(三)划清职责,责任到家。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未纳入监管视野的对象,要将其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尚未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的领域、业态、环节、品种等,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和本地监管工作实际,由县政府食安委呈报县政府予以划分明确,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进一步消除监管空白,实现无缝隙监管。
(四)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对各类监管对象,依据监管职责划分,分门别类建立监管台账,实施严格监管、动态管理。其中,对获证各类企业实行挂牌(监管公示牌)管理;对达不到获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各类经营摊点(贩)等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格格有人管,格格都有“网格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县政府食安委成立“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考核组、摸底调查组、监管执法组、宣传信息组,综合协调组设在综合协调股,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协调,与市局监督检查处沟通联系,上报月度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督导考核组设在综合协调股,具体负责制定详尽的督导检查方案并组织开展督导工作;摸底调查组设在“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办公室,具体负责“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各项工作;监管执法组设在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消费食品监管股,具体负责各环节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提供打掉“黑窝点”等典型案例;宣传信息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在电视、顺平时讯等公共媒体进行宣传,定期发布、曝光整治成果。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专项整治工作期间,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总结工作、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特别是对发现的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每次会议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处)。农业、公安、林业、城市行政执法等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按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与树立监管部门形象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定期发布、曝光打掉“黑窝点”情况及其他整治提升成果。定期发布、曝光工作每月至少两次。要联合发布“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公告》,广泛张贴、散发、传播,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范围,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食安委制定详尽的督导督查方案,对各乡镇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整治工作实施精准指导。对组织得力、整治效果明显的,予以充分肯定表扬;对工作不力或者发现不了问题的,作为重点强化督导,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进行排查治理;对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彻底,瞒报漏报甚至弄虚作假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通报县委、政府。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结果与相关考核挂钩,县政府食安委将参照省、市有关做法,依据整治工作各项要求制定专项整治考核评价办法,将考评结果纳入到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指标体系和2016年度各乡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