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南关街道办事处关于集中整治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宣化区委办公室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化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区办字【2017】2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辖区建设秩序,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为深入贯彻学………系列总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试一次党代会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徒弟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为工作目标,权力拆违,全面控违,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强力拆除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建立防控拆除长效机制,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 工作目标
(一)坚决清理历史违法用地。各社区必须落实辖区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拆违控违工作制度,确保完成区要求工作目标任务。 12月底前,涉及的违法占地整改率要求达到80%以上。
(二)分阶段分层次拆除历史形成的违法建设。各社区要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处理、逐步拆除的原则,确定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坚决拆除历史形成的违章建筑。
1.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历史存量违法建设拆除率达到80%以上,“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拆除率达到80%以上;
2.2018年12月前,实现历史存量违章建筑尽拆,“一区三边”违法建筑拆除全部完成。
(三)实现今年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零增长。各社区要加强巡查力量,开展全辖区范围的巡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真空地带。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严格落实“三早”措施,即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做到动土就问,快速处置,依法拆除。确保违法占地违章建筑“零增长”目标。
三、整治范围
全辖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
四、拆除方式
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主要采取自行拆除、代为拆除、强制拆除等方式。街道、各社区通知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自行拆除有困难或无主违法建筑可由街道、社区代为拆除;未按规定限期自行拆除或拒不执行拆除的,有街道双违指挥办公室安排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拆除不予补偿,其经济损失及违法建设相关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工作步骤
街道、社区通过广播、各类媒体等广泛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拆违控违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声势。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登记、快速处置对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的投诉。各社区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数据库,并确定必拆违建,制定违建推进计划,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指挥办公室。同时组织相关力量对违建进行拆除,按照有关任务目标要求,分类推进,确保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目标任务。
六、职责分工
街道设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指挥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协调和日常督导检查工作。编制整治“双违”工作简报;及时受理辖区群众举报;制定工作规程,细化整治方案,协调上级有关单位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定期将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区集中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
各社区要负责本辖区拆违控违工作,是本辖区第一责任主体,社区一把手要对本辖区内拆违控违工作负总责。
街道纪工委负责制定“双违”责任追究办法,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监督和行政效能监察,对工作进展慢,影响整体推进的监察对象进行约谈;对限期未解决的社区下发监察意见;对参与“双违”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党员干部和人员,以及在专项行动中因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社区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委员、青联委员”对“双违”工作拒不拆除的,直接上报区政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南关街道打击“双违”专项行动指挥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所,成立拆违控违工作队,组成专门工作队伍。社区成立巡逻队,负责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管控及拆除工作,制定专人负责与区“双违”指挥办日常工作联络,建立巡查日志,及时掌握最新动态。
(二)营造良好氛围。街道要依托各类媒体加大对开展拆违控违行动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区委、为政府中心中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传播正能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及时总结推广拆违拆临经验,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积极引导辖区关注、支持、参与、监督拆违拆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巡查联动。街道、社区要建立群众举报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问题,充分发挥群防群控和社会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安排专人负责,将反映情况现场巡查落实,及时进行处置。
(四)健全领导分包。建立领导分包制度,7个社区按照领导分包责任制安排,分包领导负责对分包辖区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的督导协调,及时帮助街道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严格考核追责。组织员办、纪工委制定专项行动干部考核办法,对落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将整治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试结果作为街道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干部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