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在机械等五行业开
展防范机械伤害和触电伤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张家口市宣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机械等五行业开展防范机械伤害和触电伤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的通知》(宣区安办﹝2016﹞10号)要求,为进一步减少机械等五行业(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事故总量,按照区安委办安排,决定在局属系统企业集中开展一次防范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系统关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类机械设备及场所、用电设施及场所的风险辨识及防控工作,确保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可靠,强化职工培训,规范设备安全操作流程,夯实安全基础,消除安全隐患,促使机械伤害、触电事故明显下降。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6年底。
三、整治范围
系统所属企业。
四、整治内容
(一)机械设备及其使用安全
1.是否建立健全机械设备运行规程、试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是否建立机械伤害应急处置方案。
2.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巡检类型、巡检内容、巡检记录、巡检时间、巡检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报告、巡检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出明确规定;执行是否有完整记录。
3.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有无重大缺陷和隐患,是否进行定期保养维护。
4.设备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设备上的电气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可靠。PE线是否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防护罩、盖、栏是否完备可靠,其安全距离、刚度、强度及稳定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是否灵敏、准确;附属装置是否齐全。
7.操作平台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各种取料、落料装置标识是否清楚、动作是否灵敏可靠,机械手活动区域是否设置防护栏、屏护,并与动力回路联锁。
9.作业人员是否参加岗前技能培训,新员工是否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具备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10.是否通过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和发放标准,是否按照发放标准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1.危险操作岗位是否配备专用工器具,是否用手代替工具进入危险区域送料,专用工具是否按规定存放。
12.凡产生尘毒危害的设备是否配置防尘、防毒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防尘、防毒设施是否与动力回路联锁。
13.作业现场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提示及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危险因素告知牌。
(二)电气设施及其使用安全
1.是否建立健全用电设备运行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健全用电设备运行台帐;是否建立应急处置预案。
2.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巡检类型、巡检内容、巡检记录、巡检时间、巡检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报告、巡检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出明确规定;执行是否认真,有无完整记录。
3.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有无重大缺陷和隐患,主要用电设备是否进行周期性试验。
4.用电线路是否存在老化、是否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是否存在电线破皮,插座、刀闸损坏和私拉乱接现象。
5.设备专用配电箱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是否存在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熔丝;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保护接地。
6.是否按规定配备、配齐电力操作专用的安全工器具;是否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校验,并按规定存放。
7.电气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机构培训,并持有国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新增电工必须经过电气技术培训、现场实习、跟班实习三个步骤,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电工工作,配备人员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配电室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电室周边是否堆放可攀爬、超高等危及安全运行物品;室内环境是否达到地面清洁、平整经过硬化处理,室内无杂物的要求;室外环境是否达到无杂草、坑洼、积水现象,地面平整,道路通畅的要求;室内外照明是否满足检修、事故处理等要求。
9.电缆进入配电室孔洞是否封闭严密;防小动物进入措施是否完善;带电设备固定遮栏尺寸、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牢固、齐全、完整、关严、上锁。
10.高压开关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等)是否安装有双重编号的编号牌、色标。
11.常设安全警示标志(如户外架构上的“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户内外间隔门上的“止步,高压危险”等)是否齐全,字迹清晰。
12.用电设备控制、仪表盘上的控制开关按钮、仪表熔断器、二次回路连接片、端子排名称是否齐全,字迹清晰。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局属系统企业要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12月5日)
局属系统企业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检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自查自纠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同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属地安监站备案。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12月5日)
整治期间,工信局成立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企业自查自改措施的落实。迎接市安监局8月份组织的交叉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局属系统企业要把深入开展防范机械伤害和触电伤害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精心部署安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抓实,竭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检查指导
各企业要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按标准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加强日常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督促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救能力,提升自身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做好总结反馈
各企业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上报区工信局中小企业与项目科。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中小企业与项目科。
联 系 人:王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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