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物价局关于构建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事前事中监管,解决市场价格监督任务不断扩大,基层检查人员少、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提升市场价格监管水平,按照省价检局构建价格社会监督网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构建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依据,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加强城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构建
在市、县(区)物价局的指导下,以大型商贸企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依托,聘请责任心强、熟悉价格政策的同志担任监督员,形成覆盖城乡、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网络。
(一)市物价局在价格举报中心建立价格社会监督服务站,县(区)物价局参照市局建设标准,分别在本局建立价格社会监督服务站,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在主要乡镇、社区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点,聘请兼职义务价格监督员若干名。
(三)在大型企业、商场、超市、餐饮酒店、旅游景点、专业交易市场以及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设立价格监督服务台,聘请兼职义务价格监督员若干名。
三、工作职责
价格社会监督员职责包括:
(一)组织实施宣传咨询活动,协助物价局向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认真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协助做好价费公示的长效管理,保持公示内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协助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做好价格矛盾的调解工作。
(四)协助做好价格诚信建设,监督和举报各种乱收费行为,发挥价格社会监督作用。
(五)监测市场动态,发现价格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和物价局联系,同时协助办理。对政府价格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反馈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参加物价局组织的价格社会监督员培训、经验交流,协助办理价格监管业务及其他活动。
(七)完成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价格社会监督网络构建前期,各地首先要做好调查摸底、情况汇总等准备工作,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2017年上半年,扎实推进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工作,3月底前,完成社会监督服务站和社会监督服务点的建立工作,4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监督服务台的建立工作,6月底前完成组织建设的其他各项目标任务,初步形成社会共管、全民监督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三)2017年下半年,通报各地组织建设情况,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五、管理和保障
(一)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县(区)物价局在接到本实施方案后,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构建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工作的相关内容,宣传建立价格社会监督网络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意义,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健全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列入议事日程,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推进此项工作。
各县(区)物价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力量,对国家统一下达的专项检查编制要做到专编专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价格社会监督网络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以及价格监督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价格社会监督服务站(点)按属地、分区域开展日常工作,配合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价格监督检查任务。充分运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社会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二)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和业务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创制网页、召开形式多样的座谈会、情况通气会、专题研讨会、经营企业物价员联系会议等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对经营企业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价格政策要定期宣讲,认真听取经营企业物价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反馈意见作为价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物价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统计报告制度、价格监督员联系制度,奖惩制度及工作守则等必要的规章制度,实施长效管理,使价格社会监督组织成为政府监管市场价格行为、保护群众价格权益的重要补充力量,成为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四)加强宣传。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各经营企业、广大群众和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根据工作计划、进度和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宣传,选取本地主流媒体宣传造势,力争做到此项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热心人士参与进来。同时开辟社会监督专栏,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对优秀企业及社会监督员进行表彰,对出现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处罚曝光、上黑名单等处罚措施。
(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为价格部门“末端触角”的作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社会监督员反馈制度,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联系价格部门,及时派人、及时调节,把价格应急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