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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意见】张北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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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75号)文件部署要求,推进放、管、服行政体制改革,深化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网上政府”“身边政府”,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法制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围绕减权增效,利民便企,加快建设“网上政府”和“身边政府”。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公共服务资源, 加强部门间资源整合、互认共享、业务协同,推进政府延时、延伸和便捷、高效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对接国家和省、市政务服务系列标准规范,201711月底前,按照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全面公开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融入省、市“一张网”。2020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整合,建成覆盖全县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打造廉洁高效透明的“身边政府”。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

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日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的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201712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编码和办事指南规范完善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移动APP和实体政务大厅,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全面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扩大公开公示范围。政务“五公开”涉及的九个重点领域实行全公开。各部门受理审批事项公告率达到100%。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编委办、法制办、政府督查室、县直各相关单位。

(二)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网上办理

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管理事项,要全部按实际运行流程进行细化梳理并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审查、表格下载、咨询投诉等服务。优先实施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扩充实名认证渠道,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物流送达等服务。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 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20177月底前,完成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的理清、规范和优化工作,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到 5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编委办、法制办、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建设张北县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和云上张北APP平台,深入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对申请材料明晰、标准明确、易电子化的事项,通过系统对相关数据与量化的审查标准进行对比,数据库自动甄别,系统智能判定,探索“受理零窗口、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材料”的“智慧审批”模式,引导群众自助办事。引入社会力量和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便民服务,积极推行就近申请、远程办理、异地打证等多样化、创新性服务,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20年底前,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全面共享开放,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智能化、个性化服务。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四)纳入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整合全县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纳入全市统一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各部门权力事项编码与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提交材料清单、办结时限、收费情况、许可文书模板、流程图等业务标准。应用和实施河北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接口规范,逐步对接、迂移各部门服务资源和信息系统

201712月底前,完成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整合接入任务。逐步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跨平台互联互通,一网协同。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五)健全基层服务网点,增强便民服务力量,充实代办服务内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乡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服务网点工作场所和硬件设施建设,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大力整合利用信访调解中心、基层站所办事点、村民(社区)活动中心等各类服务管理平台和便民服务资源,纳入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集中服务。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形式,引入各类企业参与便民代办网点建设,建立覆盖所有行政村和城市社区的便民服务代办网点。

加强以村“两委”干部、各级驻村扶贫干部、乡镇(街道)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居委会干部为服务主体的代办员队伍建设。积极引导银行网点、电信网点、小区物业、快递企业、商场超市、家政服务等社会机构参与便民服务,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贴。立足群众需求,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尽量纳入免费代办服务范围。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社区)的便民代办网点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点的各项功能设施。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六)推进政务服务网点与网上平台的无缝对接

学习沧州市肃宁县的县、乡、村“三级网上审批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经验,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充分利用网上政务服务资源,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网上预约、电话预约、上门办理、免费代办,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实现县、乡、村政务服务无缝对接。

2020年底前,实现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 “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七)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效能监管

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完善我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

健全网上办事效能监管平台运行机制,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违者问责。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受理政策咨询、网上投诉、网上监督、群众诉求等服务项目,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答复和回应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监测指标体系和功能建设。

2018年底前,将我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信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纳入共享目录,推动各部门之间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监察局;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八)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政务服务平台核心系统按照不低于三级防护要求建设和防护。系统运维通过堡垒机实现统一入口,数据传输采用CA认证和加密邮系统,物流送达模块集成邮政 EMS,系统时间源统一定向时间戳服务器,手机 APP采用安全软证书实现电子签名,做好容灾备份等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利用,确保信息安全。

牵头单位:保密局、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建立县级层面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技术统筹等方面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二)考核监督

建立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将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数据共享、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切实加强专项效能监察,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创新服务模式,制定有利于网上办事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子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牵头单位: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经费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安排“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资金,保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要突出集约节约,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

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 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四)培训推广

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既具备专业技能又熟悉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以便利快捷的网上办事和便民服务,提高群众认同感,提升公众和企业对网上办事的认知度。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2017720日前将附件二、附件三调研内容报到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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