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侯亮书记调研草原天路的指示精神,切实解决我县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我县旅游环境整体形象,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景区、景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旅游景区景点周边村镇、景区景点主要旅游通道沿途两侧和入口及景区景点内部垃圾、厕所、建筑景观风貌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基本消灭景区景点内外环境“脏、乱、差”现象,建立完善景区景点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良好旅游氛围,从而提升我县旅游景区景点的品位,美化景区景点的生态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景区外部环境
1.通景公路。按照“洁化、绿化、美化”的要求,对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进行及时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通畅。加大对通景公路沿线两侧、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力度,规范设置公路沿线交通旅游标识标牌,做到沿线无暴露垃圾及“白色污染”,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
2.停车场。确保场地平整坚实,无破损、垃圾、积水等情况,标识标线醒目、规范,卫生保洁正常到位,植被绿化良好。
3.景区周边村镇。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出入口的环境整治,做到可视范围内建筑物风格与景观相协调,环境卫生整洁。落实村镇内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门前“脏、乱、差”三包整治责任,确保景区景点周边环境的整洁、有序。
4.跑马场。跑马场整体风格要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加强跑马场内草场的生态环境监督,确保草地清洁卫生,草场植被可再生。马匹和卡丁车等游乐设施要及时清洁,做到外观整洁。
(二)景区景点内部环境
1.环境卫生。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景点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景区景点路面、水面、墙面整洁干净,景区景点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等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外观整洁。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
2.景区景点厕所。建立健全厕所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整洁干净、布局合理、标识醒目、设备齐全、功能完善。
3.景区景点绿化。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内山体植被覆绿工作,对水域、道路及公共场所周边进行绿化改造。
4.景区景点水环境。加大景区景点河道、溪流等水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清淤和打捞水面漂浮物,全面消除垃圾溪流;做好污染源头控制工作,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集中处理,严禁违规排污。
5.经营环境。景区景点内所有的经营单位建筑外观、色彩与景区环境相协调,无破损脱落,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及包装材料,防止产生白色污染,严格控制油烟、噪音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6.标识系统。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等标识系统设置合理、图形规范、维护良好,无脱落、无破损、无腐蚀。
三、工作步骤
旅游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5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相关乡镇及单位要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旅游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旅游景区景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动员宣传,层层抓好落实,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攻坚整治阶段(2015年9月15日至10月7日)
深入开展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村、农家乐等的内外卫生、水体、水域、植被等系列整治工作,彻底清除景区内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切实提升景区景点环境质量。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9月26日至10月7日)
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相关乡镇、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开展旅游环境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集中整治告一段落后,县政府将组织开展验收检查,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我县旅游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督查阶段(2015年9月13日至10月7日)
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整治到位,旅游卫生环境达标。
四、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全县“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管副县长郭志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食安办主任王晓宇、旅游局局长杨亮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乡镇及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亮同志兼任,并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责 任 人:王晓宇
责任单位:政府办商贸科、旅游局
主要职责:负责制发专项整治方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草原天路环境整治组
责 任 人:杨 亮
责任单位:旅游局、沿线各乡镇、天路公司
旅游局:主要负责草原天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协调、督导工作。
各乡镇:负责天路沿线村庄环境卫生及天路各条旅游连接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同时负责将所辖范围内天路沿线占道经营者清理至建设完成的农贸市场,统一经营管理。
天路公司:负责草原天路沿线除村庄外路面及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
(三)景区环境整治组
责 任 人:杨 亮
责任单位:旅游局、海流图乡、白庙滩乡、战海乡、油篓沟乡、各旅游景区(附表2)
主要职责:
旅游局:主要负责以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协调、督导工作。
相关乡镇:海流图乡负责督促安固里景区的环境卫生,白庙滩乡负责督促黄花滩的环境卫生,战海乡负责督促桦皮岭的环境卫生,油篓沟乡负责喜顺沟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各景区景点:主要负责景区景点内环境卫生,完善景区景点供水、停车、公厕、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景区景点亮化美化水平;实行卫生专人管理,做到星级厕所无异味,垃圾及时清理,开放期内24小时保持整洁;制作协调、统一、美观的导览标识,做到栽放地点科学,便于游客辨识。
(四)其他相关乡镇环境整治组
责 任 人:各有关乡镇乡镇长
责任单位:张北镇、郝家营乡、馒头营乡、二泉井乡、海流图乡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景区周边、通景公路沿线两侧及村庄的垃圾卫生清理整治。
(五)旅游交通线路环境整治组
责 任 人:尹世君
责任单位:交通局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通往景区景点道路路面及两侧边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通景道路畅通整洁。
(六)城区环境整治组
责 任 人:冯志成
责任单位:市容市貌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县城景点的垃圾卫生清理整治,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城区环境。
(七)游园环境整治组
责 任 人:李永胜
责任单位:园林局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内及周边公园的垃圾卫生清理整治,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游园环境。
(八)宣传组
责 任 人:吕 虎
责任单位:电视台
主要职责:引导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负责在旅游环境卫生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进行曝光,特别是对不配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重点曝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态势。
(九)督导组
责 任人:刘昆
责任单位:政府督查室、环保局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全县各相关乡镇、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村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相关乡镇、单位及景区景点要明确本部门旅游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县旅游局要会同环保、交通运输、林业等相关部门,研究和协调化解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要严格对照整治要求和标准,认真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加强监管,确保长效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联动监督,对开展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旅游景区景点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落实的进行降级或摘牌处理。对于拒不整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优化景区景点环境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回潮,防止整治工作“走过场”、“一阵风”。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思想共治,及时做好整改共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旅游环境卫生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