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总结】张家口市万全区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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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万全区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工作要点


(略)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深入推进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有关精神,以落实各参建单位及从业人员工程质量责任为重点,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制度建设,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行政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河北省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程质量提升活动,巩固我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及安全功能,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督促“五大主体”切实履行质量责任,狠抓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涉及民生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监管,提高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争创一到二个结构优质工程,二到三个观摩点工程,全面做好迎接国家检查的准备。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一是贯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张家口市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程质量提升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落实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质量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对五方主体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好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等三项制度;加大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量化考核力度,强化质量责任主体行为监管,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抓好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贯彻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大力开展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优质示范工程,发挥样板工程的引导示范作用;强化建筑材料、建筑成品和半成品源头管理,坚持“先检测,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促进工程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

三是加强责任主体在建筑工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做好监督人员内部培训工作

利用多种方式培训监督员。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培训监督员拓宽视野,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大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全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学习培训,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据网络,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能力。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项目、企业、人员、诚信、执法数据五位一体化管理,达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执法联动局面,确保工程建设监管平台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教育及培训制度和工程质量抽查制度,强化材料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强化高层建筑的质量管理。提高地勘质量夯实地基;提高建筑施工图纸设计质量,特别是下设所(室)设计质量;选择良好的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加强“三线”控制、强度控制、裂缝控制、钢筋质量控制和配合比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行业管理,切实发挥行业协调作用

一是强化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建设单位对工程各阶段实施质量管理,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和人员落实质量责任。

二是强化监理单位监理责任。抓好全市工程监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工程监理施工现场“三控两管一协调”职责作用。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分析监理企业,不断规范工程监理企业提出适合行业发展的新举措。

三是落实五方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两书一牌”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制度落实。实行对施工行业不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发挥好企业质量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作用,强化从业人员个人质量责任,提高质量责任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五)转变观念,创新监管模式

一是提升监管能力,实现监督管理科学化,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实体和行为并重、抽查和抽测并行、量化考核记分和行政处罚并用、日常监督和质量巡查相结合的“三并一结合”质量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区别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二是完善建筑质量监管平台,实现施工现场监管信息实时上传,及时跟踪处理存在问题,使全区建设工程管理具有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是健全质量监管措施。改变以往事先通知的抽查方式,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式;采取随机检查、飞行检查、巡查的方式,对受监工程全覆盖有效监督;突出对施工现场进场材料质量、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质量责任主体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技术资料及时、真实性及完整性的监管,强化监督抽查、巡查。每季度将组织一次辖区范围的在建工程质量检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行政处罚和不良信用行为公示制度有效结合,实施约谈告诫,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舆论宣传和信息公示,提高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

(六)规范管理,逐步实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利用ISO9001标准认证体系,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有关要求,统一站内质量监督管理行为方式、统一质量行为检查标准,统一问题处置处理方式,统一监督档案内容,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建立起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流程顺畅、高效运转、全面可控的机构管理标准化体系。逐步完善监督人员考核办法,重点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现场监管能力的考核,通过考核提高质量监督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七)强化验收管理,交付业主合格工程

要强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要求参建单位按照《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单位工程自检、单位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验收责任;严格落实分户验收、专家评价工作,各单位要将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建设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工程交付使用前,要求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按规定进行查验,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回访工作,及时解决老百姓反映的质量问题,不断提高住户的满意度。

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对所有权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明确在建设工程保修期限内,经维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所有权人和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科学组织施工,争创精品工程

作为第二十四届冬奥会举办城市之一,加上京津冀一体化给张家口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城市面貌将有着空前的改变,房屋开发及公共基础设施将大力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会带来建筑工程的跨越式发展。

2017年张家口是迎接国检的重点对象,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情况下,这就要求建设工程各参建方集思广益,开动脑筋,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先进工法,并认真研读《国家质量检查注意事项》,对相关内容完全领会,并遵照执行。要树立品牌意识,以高姿态、高标准、高质量的的观念进行科学施工,积极创建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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