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张家口市万全区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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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万全区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按照《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摸底排查工作时间为20164月初至715日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目前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并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以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二、排查对象

全面排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外出务工人员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行政区域6个月以上,或在本行政区域内,但因工作原因6个月以上不能回家的人员。

在汇总农村留守儿童数据时,按照05周岁、6()13周岁、14()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不满16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731日。各年龄段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排查时实际年龄划分如实填报。

三、排查内容

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

四、工作机制

摸底排查工作以乡镇为基础,区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安分局密切配合。

区民政部门指导各乡镇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督促乡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儿童信息库。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此次摸底排查口径,提供在校、在园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有关信息、数据,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机构对乡镇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等信息。区民政局会同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公安分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数据汇总报送。

五、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16415日至16)

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具体摸底排查工作方案,并会同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公安分局联合部署实施。

()排查摸底阶段(2016417日—2016620)

区民政部门督促指导乡镇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信息;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要明确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为摸查对象范围,重新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进行核定、汇总;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对乡镇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情况和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

村(居)民委员会全面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填写《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汇总形成《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附件2)。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接收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摸底排查信息,汇总形成本乡镇《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附件2)和《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附件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库。

()数据汇总阶段(2016620日—2016630)

《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附件3)由乡镇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民政部门,并抄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公安分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部门。区公安分局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部门。区民政局根据乡镇报送的摸底排查信息和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安分局核实的信息数据,汇总形成本区《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附件3)。区民政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公安分局要加强信息共享,同步开展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统一。

()分析上报阶段(2016630日—2016715)

区民政部门将分析整理好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附件3)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民政局。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区民政局统筹协调摸底排查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作为,督促指导乡镇做细、做实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

区民政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公安分局要按照具体分工,履职尽责,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按既定时间完成摸底排查任务。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摸底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确保数据真实

各乡镇建立基础信息库,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分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各地要按照数据指标口径,认真做好数据采集汇总工作,力求其实、准确,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数据。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要按照此次摸底徘查工作重新确定的农村留守儿童定义和摸排口径,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进行重新核定。

()健全报送机制

区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各乡镇每个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做到随时变化即时更新。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前汇总上报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对于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

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等基本情况,由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统筹建立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信息库, 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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